一、報名資格:
申請參加初級救護技術員訓 練,應具備初級中等以上(國中)學校畢業或檢附同等學歷證明(結業、修業、肄 業與休學證書均不列入核准資格)。
二、報名費用
每人新臺幣$6,500 元整,含教材與證照。(未通過評核者,恕不退費與發證)
三、訓練時數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24 條及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初級救護技術員應 接受 40 小時以上之訓練。合格證書效期三年,訓練課程基準如課程表。
四、報名應繳交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一吋或二吋正式脫帽照片一 張。
2. 國中以上畢業學歷證明影本(請以 A4 格式檢附;均以畢業證書為準,恕 不接受在學證明與學生證影本)。如持境外學歷者,請先依「外交部及駐 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規定,由我國駐外館處採認,後依教育部「大學辦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課程 招生簡章 - 5 - 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申請認可,方可報名。
※請注意
(1)請於繳費成功後將上列應繳交資料郵寄至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空中大學南院5035-1室 箴擎有限公司 收 (郵寄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止)
(2)信封請以掛號郵件投遞,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由報名人自行負責。
(3)掛號收執聯請妥善保存,以作為查詢報名收件之依據。如未依規定寄發資料、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表件不全且逾時未補齊 者,即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4)報名學員自參加本公司課程起(掛號郵寄之時),視同承認並遵守本公司課程之各項規定。
五、聯絡方式
郵政地址: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
官方網址:https://www.jc-aed.com.tw/
聯絡信箱:info@jhen-ching.com
連絡電話:(02)8282-6088
聯絡時間:週一~週五 09:00~12:00 13:30~18:00
|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訓練課程 (依據: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行政院衛生署 97 年 7 月 29 日發布) | ||
| 日期 | 時間 | 課程科目 |
| 1月4日 | 0800-1000 | 緊急醫療救護體系及救護法規概要 |
| 1000-1200 | 人體外觀與身體系統簡介 | |
| 1300-1500 | 生命徵象測量與注意事項 | |
| 1500-1600 | 特殊病人與狀況-婦兒急症 | |
| 1600-1730 | 特殊病人與狀況-老人急症 | |
| 1月5日 | 0800-0900 | 人工呼吸道與甦醒球人工呼吸 |
| 0900-1000 | 氧氣治療與抽吸 | |
| 1000-1100 | 成人心肺復甦術 | |
| 1100-1200 | 自動體外去顫器 | |
| 1300-1500 | 異物哽塞及小兒心肺復甦術 | |
| 1500-1600 | 通報與紀錄 | |
| 1600-1730 | 大量傷病患與檢傷分類 | |
| 1月6日 | 0800-1000 | 止血包紮與固定 |
| 1000-1200 | 頸椎固定術、脫除安全帽及上頸圈 | |
| 1300-1500 | 脊椎固定術(翻身)及上長背板 | |
| 1500-1600 | 傷患搬運 | |
| 1600-1730 | 車內脫困 | |
| 1月7日 | 0800-1000 | 急症(非創傷)病人評估 |
| 1000-1200 | 創傷病人評估 | |
| 1300-1400 | 危急病人現場救護演練 | |
| 1400-1500 | 非危急病人現場救護演練 | |
| 1500-1600 | 轉送途中(救護車內)之救護演練 | |
| 1600-1730 | 到達醫院(下車後)之救護演練 | |
| 1月8日 | 0800-1200 | 常見急症處置演練 |
| 1300-1500 | 常見創傷處置演練 | |
| 1500-1730 | 測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