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虎牌啤酒將再度帶來最狂街頭籃球賽事,精彩多變的3 on 3、2 on 2、1 on 1回合制比賽,讓你挑戰前所未有的街籃對抗!
報名就送 BE LIKE TIGER 3X3 雙面球衣跟 TIGER x FOOTER 專業籃球襪,進入決賽即可登上超熱派隊街頭殿堂!
冠軍大獎,虎牌啤酒將帶全隊飛往美國看 NBA 職籃!
虎牌啤酒號召所有人參戰,集結地方好手,共同挑戰最高榮譽,代表自己的街頭參戰,釋放心中的老虎!
還在等什麼?快來場上挑一波,UNCAGE YOUR TIGER!
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2026年3月30日 12:00 – 4月28日 24:00(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賽事時間:
- 北區預賽:2026年5月23-24日 台北 新生橋下籃球場
- 南區預賽:2026年6月13日 台南 運動公園風雨球場
- 中區預賽:2026年6月27日 台中 臺灣體大新大樓體育館
- 決賽:2026年 7 月 25-26日 台北松菸文創園區
*主辦單位保有對賽程以及場地最終調整之權利;若賽程或場地有任何異動,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報名成功以收到 Accupass 系統信為準;惟參賽資格或報名資訊有不符合相關規範之疑慮者,或拒絕接受並遵守本賽事之任何規範者,主辦單位將另行聯絡並保有隨時(含賽事開打後)取消資格之權利,且不退還已繳交之報名費用。
賽事獎項:
- 冠軍:美國 NBA 職業籃球賽之旅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亞軍:摩曼頓購物金 20,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季軍:摩曼頓購物金 15,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第4名:摩曼頓購物金 10,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第5名:摩曼頓購物金 8,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第6名:摩曼頓購物金 6,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第7名:摩曼頓購物金 5,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 第8名:摩曼頓購物金 4,000 元整 + FOOTER專業籃球襪組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賽事獎項之權利,並保留最終解釋權。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不含)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於中獎者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計算時,中獎金額(價值)將計入其個人所得。中獎金額(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不含)者,中獎者須先行繳交相當於中獎金額(價值)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後方可領獎;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國境內設籍之國人(即依法於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含大陸人士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獎項之價值,需預先扣繳20%機會中獎稅金,待中獎者付清稅金後方可領獎。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中獎者參加本賽事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憑單無紙化」政策,主辦單位將依規定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並免寄發憑單給中獎者,中獎者需自行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參賽者皆可獲得賽事報到禮-BE LIKE TIGER 3X3 雙面球衣及 TIGER x FOOTER 專業籃球襪;晉級決賽隊伍更可獲得虎牌決賽街頭球衣,以及車馬費補助每隊貳仟元整。
*冠軍獎項美國NBA聯業籃球賽之旅之具體內容,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冠軍隊伍。中獎者將另行與主辦單位所安排之旅行社簽署行程説明函/旅行社制式合約;若約定内容有歧義,以説明函/旅行社制式合約之約定爲準。
*美國 NBA 職業籃球賽之旅適用文末肖像權使用及個人資料處理辦法,若無法配合,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退還已繳交之報名費用。
球衣尺寸衣(公分數)
- S-胸寬48、衣服62
- M-胸寬50、衣服65
- L-胸寬53、衣服670
- XL-胸寬56、衣服70
- 2XL-胸寬58、衣服72
- 3XL-胸寬61、衣服75
若有需要4XL、5XL大尺寸請另外寄送需求e-mail給主辦單位
賽事強度高!!!!建議報名4位
資格確認
- 參賽資格:
- 全國愛好籃球運動之民眾皆可參與,但須年滿法定飲酒年齡18歲。
- 報名費用:每隊800元+ 購買一手虎牌冰釀產品的發票(需於ACCUPASS報名付款完成後並上傳發票及報名成功)
每隊須繳交一張於2026年3月1日後購買虎牌冰釀啤酒330ml罐裝6入組或 485ml 4 入組(一組或以上)之發票,發票上傳連結:https://forms.gle/e8LeaBddHHMNqDz37
參賽限制:
具有以下資格之球員,謝絕參加比賽
- 114學年度登記為UBA公開第一級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UBA資料查詢官方網站之球員名單為準) 。
- 現役登記為各地職業/半職業聯賽之球員(包括但不限於SBL、WSBL、P.LEAGUE+、TPBL、中國NBL、CBA等)。
- 自2026年5月23日起算退役未滿5年之前職業/半職業聯賽球員。
不符參賽資格之處理方式:
主辦單位得隨時要求參加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供身分驗證;若經主辦單位查核後,發現球員不符參賽資格,無論該球隊開始進行賽事與否,該球隊將立即被取消資格不得參賽,且不退還已繳交之報名費用。
競賽規範
- 隊伍人數:一隊伍人數可報4名球員(3正式+1替補)所有比賽均以各隊:3 on 3 上場3人、2 on 2 上場 2 人、1 on 1 上場 1 人出賽開始,如未滿該場次出賽人數,比賽時間開始後,由裁判宣佈棄賽,不得有異議。
- 若球隊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沒有已準備好上場的球員,則因棄權而輸掉比賽。當出現棄權,比賽得分應記錄為w-0或0-w(“W”代表獲勝)。
- .若球隊在比賽結束前離場或該隊所有球員因受傷及/或被取取消比賽資格,應被判失敗。此情況下,獲勝球隊可選擇保持其得分或選擇對方因棄權而輸掉比賽的規定。任何情況下被判失敗的球隊得分應記錄為0。球隊被判失敗或以不正當方式棄權,應被取消參賽資格,並將取消排名名次及獎金。
- 比賽用球:均使用6號球
- 裁判人數:預賽各場地1名,決賽2名,每場地並設有臨場委員1名。
- 記錄員:每場地1名。
- 暫停機制:預賽(3回合)、準決賽(5回合)及決賽(5回合)整場賽事中預賽可暫停貳次,決賽可暫停參次 暫停時間30秒,並且停錶。
- 攻守順序:正規賽及延長賽之攻守順序以擲銅板決定之,獲發球權方於三分線外發球。
- 比賽時間/勝利條件:
- 預賽:單淘汰,3戰2勝,每場比賽時間為20分鐘(不停錶),共3回合。
- 3 on 3為8分鐘、1 on 1為3分鐘、2 on 2為6分鐘,比賽結束。
- 準決賽(前十二強):單淘汰,5戰3勝,每場比賽時間為30分鐘(不停錶),共五回合。
- 3 on 對3為8分鐘、1 on 1為3分鐘、2 on 2為6分鐘,4分球團隊命中數(每人投3球)若平手情形,兩隊進行驟死戰、技術挑戰賽時間最快完成,比賽結束。
- 總決賽(前四強):單淘汰,五戰三勝,每場比賽時間為30分鐘(不停錢)、(受傷或暫停才停錶),共五回合。3 on 3為8分鐘、1 on 1為3分鐘、2 on 2為6分鐘,4分球團隊命中數(每人投3球)若平手情形,兩隊進行驟死戰、技術挑戰賽時間最快完成,比賽結束。
- 總決賽(前四強):提供(IRS)即時重播系統
- 比賽期間的任何時間內,核對比賽得分或當比賽計時鐘、投籃時鐘發生故障時覆核時間。
- 決定常規比賽時間結束時的最後一次投籃是否有效及/或該投籃應獲得2分或3分。
- 在常規比賽時間或加時的最後30秒任何比賽情況。
- 雙方球隊均可挑戰乙次。
- 得分機制:三分線外投籃命中得3分,其餘投籃命中得2分,罰球命中每球1分。
- 進攻時間:進攻時間為12秒,如於進攻時間內未出手投籃即判違例,如有故意拖延比賽情形發生,經由裁判警告後仍未改善,判技術犯規。
- 球權交換: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雙腳超過線外)即可直接進攻,不須洗球,球出界或裁判鳴笛死球,由裁判或防守方將球交給進攻方即可進攻。
- 爭球情形:遇雙方爭球時,由防守隊獲得進攻球權。
- 3on3 單回合團隊犯規6次:
賽事依照FIBA採團隊犯規制,球員技術犯規(T)罰1球,原控球隊球,累計1次團隊犯規。球員不合運動精神犯規(U),罰2球,但沒沒球權,累計1次團隊犯規;個人累計2次(U),取消該員本場比賽資格以及獲得球權。1 on 1 及 2 on 2 雙回合團隊犯規累計6次:
賽事依照FIBA採團隊犯規制,球員技術犯規(T)罰1球,原控球隊球,累計1次團隊犯規。球員不合運動精神犯規(U),罰2球,但沒球權,累計1次團隊犯規;個人累計2次(U),取消該員本場比賽資格以及獲得球權團犯7次以上:團隊犯規第7-9次,進行罰球2次,罰球最後一次若沒中籃,罰球方搶得籃板球後,可直接投籃,1次起罰球外同時獲得控球權。球隊犯規達10次或以上應判罰球2次及球權。 - 加罰機制:對投籃動作中的球員犯規時,如球進,得分算,須加罰1球,且犯規累計至團隊犯規次數。
- 回場機制:防守方搶得籃板球或抄截成功,須將球傳出或運出3分線外後(雙腳超過線外),方可攻籃。
- 換人機制:賽制採回合制,需提前决定好棒次,3 on 3 及 2 on 2 可進行換人輸替,1 on 1則不可換人
- 受傷情形:受傷、流血的球員必須下場治療,若該員無法繼續比賽且無替補時,由裁判宣佈結束比賽。
- 逾時情形:參賽球隊請於賽前15分鐘到比賽場地紀錄臺報到,比賽表定時間到,球隊未到場或不足3人,由裁判宣佈棄賽,不得有議。
- 資格審查:參賽球隊於賽前15分鐘到比賽場地紀錄臺報到時需提交身分證件,若資格不符,經主辦認定,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若人數不足,則取消球隊參賽資格,不得有議。
傷停與替換說明(競賽與技術回合適用);競賽為3、1、2回合,技術為技術挑戰賽。於競賽回合進行期間,如選手發生受傷情形,經裁判認定屬實後,將提供一次最長一分鐘之傷停時間。 經裁判確認後,受傷隊伍可擇一行使以下選項:
進行人員替換: 若選擇替換受傷選手,則該名上場替換之選手,於下一競賽回合中不得上場參賽。
放棄該競賽回合: 若選擇不進行替換,則視同放棄該競賽回合。
上述規定僅適用於競賽回合。 當競賽回合結束後,若受傷選手經評估傷勢情況允許,仍可選擇繼續參與後續之技術回合。 - 其他:
各隊須於表訂比賽開始30分鐘前至大會報到區完成到手續,並領取賽事報到體,如逾時未到以棄權論;大會賽程時間以當日公佈為準,必要時得宣佈提前或延後比賽。對球員資資格有異議時,應於兩隊進行比賽前提出,該場比賽後提出不予受理。提出資格審查時,抗議及被抗議兩隊雙方所有隊員均需出示身份證明(正本),若任一隊之任一球員於表定時間內無法提出有效資格證明或任一隊資格不符,立即取消該球員或該隊比賽資格,由對方獲勝;若兩隊皆不符資格或無法提出證明,則由裁判宣佈沒收比賽。所有規則及判決均由裁判執行,所有不禮貌及缺乏運動精神之行為,均可由裁判取消其參賽資格。請參賽選手研讀比賽規則,比賽時裁判不講述規則。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賽事之權利。
- 其餘都將按照FIBA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肖像權使用
- 本賽事參加者同意無償配合主辦單位執行特定品牌宣傳活動,具體活動内容得由主辦單位另行告知。
- 主辦單位及/或其關係企業、受主辦單位委託或委託主辦單位從事郵寄、運送、活動舉辦、執行研究等調查(如有)之第三人(下稱「執行機構」)將於本賽事進行拍攝,本賽事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及/或執行機構於本賽事中對其拍照/攝影,且同意提供含有參賽者之肖像及/或聲音之照片及/或影片(下稱「資料」)予主辦單位及/或執行機構。參加者同意並授權主辦單位及/或執行機構得以任何方式在全世界不限時間使用前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用於製作、展示、散布、傳輸和本賽事有關的影片、AI照片產製、海報、網站、臉書、LinkedIn、Instagram專頁等;在此範圍內,參加者不主張本人之肖像權及公開權,且同意主辦單位就前述著作享有完整之著作權。
個人資料
- 蒐集個人資料之單位:主辦單位及/或執行機構。
- 蒐集目的:除相關活動規則另有告知外,個人資料將用於參加者參加主辦單位活動之相關用途及為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進行聯絡及領獎之確認身分、產品推廣宣傳、行銷、市場調查、研究(包括但不限於對於內容進行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統計數據或說明文字呈現;除供內部研究外,主辦單位可能視需要公佈統計數據及說明文字,但不涉及特定個人資料)之用等。
- 類別:除相關活動規則另有告知外,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電郵信箱、LINE 帳號之內部識別碼等資訊。
- 利用對象: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除上所述外,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絕對不會任意出售、交換、出租或以其他變相之方式,將參加者的個人資料揭露予其他團體或個人,惟發生以下情形者不在此限:經過參加者的事前同意或授權允許時、司法單位或其他主管機關經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時、為了提供參加者其他服務或優惠權益,需要與提供該服務或優惠之第三者共用參加者的資料時,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會在活動時提供充分說明並告知,參加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這項服務或優惠。
- 利用期間與區域: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將持續使用參加者提供的個人資料直至參加者提出停止使用之日為止。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使用區域僅限於台灣地區內使用。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權利行使方式:書面寄送至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登記地址或privacy.taiwan@heineken.com。
- 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將在蒐集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參加者的個人資料;非經參加者書面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機構不會將個人資料用於其他用途。
- 參加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參加者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主辦單位將無法進行必要之處理作業。
「禁止酒駕,酒後不開車 安全有保障」、「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