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結合在地社區協會及藝文團體,鼓勵藉由藝文展演展現地方風采,藉此凝聚民眾向心力,認同自身文化亦能擁抱其他文化。
二、活動時間:112年8月27日(日)09:30~13:30,報到時間09:00~09:30
三、比賽場地:觀音區廣福市民活動中心。
四、比賽說明:
比賽資格 | 1.桃園觀音區藝文團體 2.桃園觀音區在學或工作人員 3.桃園觀音區在地愛好藝文團體 4.報到需被隸屬觀音區證明文件以備查核(如學生證,單位證件...) |
招募方式 | 1.由承辦廠商協助招募報,填妥表格,使用網路平台報名,按時間取20隊 2.報名時間:即日起日至8月13日。 3.至多20組。 4.比賽順序擇日抽籤決定 |
比賽方式 | 1.採現場表演,舞台尺寸11M(寬)*7M(深) 2.每隊人數至少8~15人(不超過15人) 3.每隊自備音樂及自行打理造型,音樂需符合相關公播及著作權,音樂格式MP3,以光碟片或隨身碟儲存 4.每隊表演時間約2~3分鐘,超過3分鐘由音控中斷音樂,少於2分鐘視情況減分 |
比賽主題 | 由各團隊自行發揮,主題不限,表演方式不限。 |
評審方式 | 由外聘5位評審共同評選 |
評審標準 | 在地風采30%、表演台風30%、展演創意30%、評審加分10% |
獎勵機制 | 1.立即進行決賽評審,並於當日舉行頒獎。 2.凡參加團體,每隊補5000元交通補助費 3.獎勵機制如下: Ø特優:1名,獎金8000元+獎盃一座。 Ø優等:1名,獎金5000元+獎盃一座。 Ø甲等:1名,獎金3000元+獎盃一座。 Ø最佳造型獎:1名,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 Ø評審獎:3名,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 Ø最佳人氣獎:1名,獎金2000元+獎盃一座。 Ø佳作:12名,獎金1000元+獎盃一座。 |
其他 | Ø最佳人氣獎由現場民眾票選。 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之。 Ø表演人員活動結束可得餐盒一份 Ø領取車馬費及獎金,須備身分證明文件或單位收據 Ø車馬費及獎金將依中華民國稅法申報 |
五、活動專線請洽(服務時間): 9:00~18:00
曾小姐 03-5319500或0931-139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