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照片一直留在手機裡,不一定因為拍得最美,而是那一刻有我們珍惜的人、想記住的地方,或尚未說出口的心情。再看一眼,也讓那段故事有機會被聽見。攝影治療講座從影像與故事出發,提供認識情緒及交流生活經驗的機會。
10 月 24 日(六)14:00–16:00:透過互動認識攝影治療概念,連結照片、生活經驗與情緒。
10 月 31 日(六)14:00–15:30:由心理師介紹活動,聆聽參與學生分享作品,再與講師交流。
活動地點:桃知道 3 樓展場。(桃知道三樓扭蛋機店旁,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301號)
報名方式:可以只報名其中一天,也可以兩天都參加;請依要參加的日期分別選擇票券。
活動內容以分享交流與認識攝影治療為主,並非實際之心理治療。報到時間與現場動線請以票券及行前通知為準。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
一、蒐集者: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55 號)
二、特定目的:辦理攝影治療講座的報名、票券核發、活動通知、名單與現場核對、必要聯繫、取消或改期及活動執行紀錄,活動直播、宣傳及活動後檢討改進;其他目的須另行明確告知。
三、個人資料類別:參加者姓名、電子信箱、行動電話,以及所選場次與票券、報到與取消紀錄。
四、利用期間:自報名成功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利用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數位資料實際存儲之地區。利用對象: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本活動相關執行單位及其他必要處理者。利用方式:於上述目的必要範圍,以電子或紙本方式辦理報名、通知、名單管理、現場核對及必要後續聯繫,不作與本活動無關的行銷使用。
五、當事人權利與行使方式:當事人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請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出,依法可能有例外或須核對申請人身分。
六、提供與否之影響:未提供完成報名與必要聯絡所需資料,將無法核發票券或接收活動異動通知。報名前須閱讀與下方肖像授權;任一項不同意,請勿報名。
活動肖像使用授權聲明
本活動將有拍攝及現場直播,雖將避免使用特寫或過於明顯的臉部或身體部位拍攝,但仍可能產生足以辨識參加者的靜態照片或動態直播畫面。成年參加者須就本人肖像親自同意;未成年參加者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授權。若填表人與肖像當事人不同,請勿報名。
被授權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授權標的:本活動中可辨識的當事人靜態照片及動態影像及聲音直播及錄影;另作商業廣告及轉授權均不在本項範圍,另有需求須另取明確同意。
擬使用目的與範圍:本活動成果紀錄、本機關官方平台活動宣傳及公開直播觀看。必要時可作不扭曲原意的裁切與排版。本機關將盡可能避免拍攝活動參與者之清晰面容。
使用期間:自報名成功之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本機關官方宣傳平台網路公開範圍。
撤回、疑義與聯絡:除網路直播因技術問題無法撤回外,如平面或宣傳照片有撤回之需求,亦或欲進一步聯絡者,請向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提出。
本人或法定代理人須詳細閱讀本聲明並同意;不同意或無法授權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