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宗旨:
為慶祝新莊慈祐宮建廟340週年慶,傳承地方珍貴的信仰文化與歷史記憶,並展現新莊百年廟街深厚的人文底蘊與獨特風貌,特舉辦「百年廟街.光影祈福」攝影比賽。本次活動鼓勵攝影愛好者及社會大眾走入新莊老街與慈祐宮周邊,以鏡頭捕捉廟宇建築之美、傳統祭典儀式、遶境盛況、民俗藝陣、香客祈福,以及歡慶340週年慶所舉辦的一系列活動,將廟街日常生活與人情互動等珍貴畫面。透過不同視角與光影創作,記錄百年廟街在傳統與現代交會下所呈現的多元風貌,讓每一幅影像成為地方文化與時代記憶的見證。
期望藉由攝影比賽,邀請民眾深入認識新莊慈祐宮及媽祖信仰文化,感受百年廟街的人文溫度與生命力,並透過優秀攝影作品的展示與分享,推廣新莊在地文化、宗教藝術及歷史特色,讓珍貴的文化記憶得以持續傳承,展現新莊獨具魅力的文化風采。
二、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不限年齡、國籍,皆可免費參加。未滿18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簽名,始可報名參加。
三、拍攝主題:
須為活動期間於新莊慈祐宮及2026北臺灣媽祖文化節相關活動所拍攝之作品。作品內容須與活動相關,包含但不限於:=媽祖信仰文化 =新莊慈祐宮建築之美 =百年廟街人文風情 =遶境、祈福、藝文展演 =民眾參與活動精彩瞬間 =夜間燈飾及裝置藝術 =漢服體驗、城市解謎、市集…等系列活動。
詳細活動日期及內容:https://www.340sjtyg.989.com.tw
四、拍攝期間:
參賽作品拍攝時間為2026年9月25日(五)至10月8日(四)。
五、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必須透過「數位相機」(廠牌不拘)最少1,2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如需部份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70%以上且需超過1,200萬像素之畫面,沖放或輸出為6吋X 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張數不限,連作(組照)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接受空拍機拍攝、不得抄襲、重製、拷貝、裝裱、加色、重曝(包含機內重曝)、疊片、亦不得使用AI生成之圖像或後製軟體合成及改造(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數位檔案。
六、收件地址:
郵遞或親送100-009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信封上請註明:「新莊慈祐宮340週年慶『百年廟街.光影祈福』攝影比賽」字樣。
七、收件日期:
2026年10月16日(五)截止收件。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內使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前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八、比賽獎勵:
金獎:1名,新臺幣20,000元,獎狀壹紙。
銀獎:1名,新臺幣10,000元,獎狀壹紙。
銅獎:1名,新臺幣 8,000元,獎狀壹紙。
優選:5名,各得新臺幣3,000元,獎狀壹紙。
佳作:10名,各得新臺幣1,000元,獎狀壹紙。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九、作品評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十、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度20%;構圖與視覺美感30%;攝影技巧與品質30%;創意表現20%。
十一、得獎公佈:
新莊慈祐宮340週年慶活動網:https://www.340sjtyg.989.com.tw
中華攝影網:https://www.chphoto.com.tw
十二、參賽規範: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相片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一次性拍攝完成之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財產權(作品若涉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由參賽者自行取得授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3.「報名表」應詳填各項資料,並以透明膠帶將「報名表」黏貼於參賽照片背面,「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讓與人」簽名處請簽名,確保參賽資格;未滿18歲之未成年人參加比賽,須法定代理人簽名。
4.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新莊慈祐宮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且不另給酬。
5.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兩種數位檔案均須具備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 “最大” 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為避免無法提供入圍作品檔案,2026年10月、11月任一日不在國內之參賽者,請先將全部參賽作品的檔案,包含「調整前原始檔(限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燒錄於光碟,連同參賽作品(照片)於10月16日之前一併交寄,逾時不受理。
7.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10.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12.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審。
十三、簡章下載:
新莊慈祐宮340週年慶活動網:https://www.340sjtyg.989.com.tw
中華攝影網:https://www.chphoto.com.tw
十四、洽詢方式:02-23812378 中華攝影 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