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桃園市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報名簡章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
二、參加人數:每場次上限50人。(15人即開班,未滿15人保留開班權利)
三、課程日期:115年7月25日(六)~115年8月21日(五) (課程可單選,皆會核發研習時數)
四、上課地點:
(一)南區培力中心中綜合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復華里自強一路6號)
(二)元智大學七館70108教室(320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135號)
五、報名資訊: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
(二) 報名費用:免費(由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全額補助)
(三) 請同步完成115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培力計畫課前需求問卷調查。
六、課程規範與注意事項:
(一)防疫規定
1.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口罩配戴指引之特殊情境在「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時,建議配戴口罩,因參與課程人數眾多,且無法保持適當的距離,建議應配戴口罩以維護全體參訓學員之健康安全。
2. 為維護參訓學員身體健康,請配合於參訓場地入口處以酒精消毒雙手,並進行體溫監測(耳溫不得≧38℃、額溫不得≧37.5℃)
(二)環境要求及其他重要事項
1. 會議室內嚴禁飲食。請參訓學員共同維護環境整潔,離開時請將垃圾帶走。
2. 因工作人力有限,無法提供代訂午餐服務,煩請自理。
3. 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教室外有飲水機供使用)
4. 顧及行政中立原則,禁止學員穿著競選或候選背心、制服進入會場。
5. 本協會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課程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社會局網站及協會官網。
(三)課程規範 (課程採前後測,做為學習成果參考,請學員認真聽講)
1.本訓練於所有課程結束後,核給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研習證明書(含研習時數),預計全課程結訓後9/21前寄發。
2.訓練期間,學員依報名之課程出席並應全程參與;如有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席超過三十分鐘等情形之一者,該堂課不予計算時數。如發現有冒名頂替或其他不法情事,得取消其受訓資格。
3.簽到表如忘記簽到退者,時數不予採認。
4.請珍惜課程資源,課程報名後,不克參訓者至遲應於課前3個日曆天洽詢取消課程,空缺名額將由承辦單位依候補名單進行遞補及通知。禁止未經報名強行上課
5.不可提供個人資料供他人參訓,亦不可冒用他人名義參訓,未確實出席及冒用他人名義出席者,將不予發給訓練時數,並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6.為避免影響課程進行及尊重他人權益,除有報名成功之參訓學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教室,亦不得帶兒童及寵物來上課,如兒童及寵物有托育照顧需求,請自行事先妥為安排。
7.參訓學員須遵守上課秩序,勿於課程中使用手機(請關機或調為靜音模式)、從事與課程無關活動或私下交談發出聲響,以尊重講師及維護其他學員權益。
8.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未經講師同意,課程中禁止錄影、錄音。
9.參訓學員違反課程規範或有違法之虞經勸阻未見改善者,講師或工作人員得要求違反規定者離開教室,不予發給訓練時數。
10.訓練名額有限,報名後因故無法出席者,請於上課日前三至七日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7:00),撥打本會專線:03-4618007 分機 22 或 24,或mail:sunny2swa2@gmail.com取消報名。
11.報名後不符合資格者將不予錄取,請詳閱報名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