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最無助的年歲,遭遇傷害後的沉默是種自我保護,但在法律條文下,這份沉默卻成了加害者逃脫制裁的計時器。這種受害者「平均需22年才能開口」的創傷現實,與法律「追訴權時效」嚴苛倒數間的殘酷落差,正是兒少性侵案中最令人不平的制度深淵。本場講座將以此矛盾為起點,帶領聽聽眾深入探討這部原為維持法安定性而設計的時效制度,為何在現代實務中,反而成為困住倖存者追求正義的隱形枷鎖。
回溯《刑法》追訴權的設計,「讓權利不睡著」的精神讓犯罪追訴定有10年、20年的期限。然而在如今的司法現場,受時效波及的往往不是因怠惰而放棄權利的被害人,而是那些在年幼時被權勢威脅、被創傷解離,甚至根本還未建立性自主認知的孩子。像是體操教練案、藝術家案或無數校園狼師案,這些受害者直到成年、經濟獨立、心理強大後才敢站出來,卻在踏入法院的那一刻,被貼上「追訴權已完成」的標籤,導致加害者即便罪證確鑿,法官也只能給出一張不起訴處分書,讓正義在法律的秒針下瞬間化為烏有。
我們會討論為什麼法律在面對兒少性侵這類特殊犯罪時,無法直接「停止計時」;同時也會提到「訴訟權核心」究竟是什麼,以及為何現行法條對兒少而言是一種保護不足的違憲。當法律的倒數計時已經明顯與創傷知情的科學事實脫節,身處社會安全網的我們該如何看清制度中的漏洞,而立法機關又該如何因應 Metoo 浪潮,推動有效的關鍵改革。
👉主講:蔡尚謙 / 台灣光寰協會理事長、律師
👉主講:林芮璿 / 兒少權心會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師
👉時間:07/11(六)14:00- 16:00
👉地點:民間司改會台中辦公室(台中市東區雙十路一段4-33號10樓之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