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競賽為一場以 iOS/iPadOS 系統為核心,進行行動應用程式設計與開發的全國性指標賽事,自創辦以來已邁入第十一屆。賽事宗旨在於透過競賽機制,推動大專院校在行動應用開發領域的教學創新,激發學生的創意潛能,並培養其產品設計與實作的綜合能力。
AI 的出現,讓「寫程式」不再是唯一門檻,真正的關鍵,「是懂得發現問題、創造價值的能力」。本屆賽事特別聚焦於 AI 協作開發 App 的整合應用,引導學生以真實情境與使用者需求為出發點,善用 AI 工具跨越 Coding 技術門檻,將生活中的觀察與創意轉化為 iOS App 雛形。
競賽全程提供課程培訓、導師陪伴與技術審查支援,協助學生團隊建立從問題洞察、產品設計到成果發表的完整實作歷程。活動亦致力於促進全台校際交流,豐富學術與創新風氣,並透過賽事平台串聯產學資源,拓展學生的視野與職涯發展潛力。
二、活動目標
• 擴大參與規模:目標吸引全台 25 所學校、600 支隊伍報名(2024 年為 17 所學校、583 隊)
• 深化 AI 能力培育:透過 RTC 課程、宣講會與線上培訓,引導學生將 AI 工具整合至 App 開發流程
• 接軌國際賽場:選拔台灣代表隊參與大中華區總決賽(預計 2026 年 10 月)
• 強化產學連結:邀請業界、學術與 Apple 生態系評審參與,提升賽事公信力與學生就業視野
三、2024 年成果回顧
指標 | 2024 成果 |
|---|---|
報名隊伍 | 583 隊(較前年增加 58 組) |
初賽參與學校 | 17 所 |
初賽隊伍 | 104 隊 |
決賽隊伍 | 20 隊(另有創業組 4 隊、K12 2 隊、WWDC 4隊) |
決賽地點 | 國立臺灣大學 |
培訓課程 | 5 堂(iOS 開發、行銷思維、簡報技巧) |
貴賓出席 | 程應龍(STUDIO A 總經理)、逢甲大學校長等 |
決賽獲獎隊伍(前三名)
獎項 | 學校 | 隊伍 | APP |
|---|---|---|---|
最具創新獎 | 國立臺灣大學 | 靜思小隊 | 靜思迴路 |
一等獎 | 逢甲大學 | 閱來閱有趣 | 小博識 |
二等獎 | 國立政治大學 | VSCold | Paletter |
學習與改善重點
• 決賽移至臺大後場地集中度提升,建議持續沿用
• 展演時間由半天延長為一天,參與體驗顯著改善
• 決賽室麥克風與投影設備待加強確認
四、參賽資格
(一)、創意組(報名制)
組隊要求
- 參賽者:最多 2 名在學學生
- 指導老師:最多 2 名在校老師
作品要求
- 基於 iOS/iPadOS/visionOS 設計開發
參賽作品
- 基於 iOS/iPadOS/visionOS 系統應用程式原型
- 符合 iOS/iPadOS/visionOS 系統的產品特性
繳交資料
- 繳交企畫書 PDF
- 展示簡報/宣傳海報、影片
(經主辦單位徵選優秀隊伍,將通知獲邀參與台灣決賽現場展示,需準備此項資料)
其他說明
具潛力隊伍可另行獲邀參與大中華區總決賽
- 得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相關參與辦法與細部規定
- 參與隊伍須另行繳交可運行的應用程式
(二)、創新組(報名制)
組隊要求
- 參賽者:最多 3 名在學學生
- 指導老師:最多 2 名在校老師
作品要求
- 基於 iOS/iPadOS/visionOS 設計開發
參賽作品
- 具有一定功能的原創性應用程式
- 基於 iOS/iPadOS/visionOS 系統應用程式原型
- 符合 iOS/iPadOS/visionOS 系統的產品特性
- 在蘋果產品上順暢運行
- 鼓勵使用 Swift 語言
繳交資料
- 繳交企畫書 PDF
- 可單獨以 AR 為主題功能撰寫
- 展示簡報/宣傳海報、影片(進入台灣決賽隊伍繳交)
- SOURCE CODE(進入台灣決賽隊伍繳交)
(三)、創業組(邀請制+報名制)
組隊要求
- 參賽者:最多 3 名在學學生或畢業五年內校友
- 指導老師:最多 2 名在校老師
作品要求
- 基於 iOS/iPadOS/visionOS 設計開發
- 作品必須上架 App Store 或在 TestFlight 上可運行,並且在一年內有更新
參賽作品
- 有創業、宣傳意象的新創團隊
- 曾參加過競賽的上架作品(非必要)
繳交資料
- App Store/TestFlight 下載連結
- 商業計畫書(10 頁以內)
- 參與隊伍指導老師與成員簡歷和自我介紹
- 作品介紹影片(建議繳交)
參賽資格
- 必須於 App Store 上架或 TestFlight 可運行
- 首次上架時間需要在五年內且一年內有更新
- 所有參賽成員最終畢業時間不得超過五年
- 須有明確的商業模式,並符合相關產業發展趨勢
- 作品及應用技術或相關專利必須歸屬參賽團隊所有,與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無產權糾紛
五、活動時程

六、活動場地規劃
2026 年台灣決賽延續 2024 年做法,選定國立臺灣大學作為決賽場地,集中全日進行展演與簡報評審,提升整體活動品質與參與體驗。
場地配置
空間 | 用途 | 說明 |
|---|---|---|
展演空間 | 作品展示 & 評審巡視 | 各隊設立展位,評審逐一聆聽 Demo 說明 |
簡報室(多間) | 正式提案簡報 & 評審問答 | 隊伍輪流進場,雙螢幕投影 |
頒獎舞台區 | 開幕儀式 & 頒獎典禮 | 設主視覺背板,全體參與者出席 |
2024 年決賽實績:場地集中度獲評審與參賽者一致好評,決賽由半天延長為一天,參與體驗顯著提升。2026 年將沿用相同配置,並針對麥克風與投影設備進行事前確認與強化。
七、報名方式
(一)、初賽準備資料說明
需要繳交資料
• 請以 A4 版面書寫 5 至 10 頁
• 請以 PDF 檔案格式儲存,檔案大小請限制在 10 MB 以內
• 建議大綱如下:
一、隊伍名稱
二、作品名稱
三、創作動機與目的
四、作品構想與特色
五、與市場現有 App 比較
六、架構設計說明
七、主要功能與技術
八、作品操作說明畫面(若尚無實體作品可省略)
九、預計實作平台(若尚無實體作品可省略)
十、隊員介紹與團隊分工方式
十一、其他(如圖片說明、作品繪製圖、資料來源等)
經主辦單位評審通知晉級決賽隊伍請繳交
- 作品展示簡報
- 作品宣傳海報
- 作品宣傳影片
- 作品宣傳資料
注意事項
- 繳交方式:請至官網上傳作品
- 修改:以作品繳交截止日期前提交的最後一版為準
- 報名參加時,於初賽階段,參賽隊伍僅需繳交企畫書
- 每個階段的成績不帶入下一階段
- 單項分數不達滿分的 60% 即視為淘汰
- 參賽作品主要成果如非在競賽期間完成,則酌情減分
(二)、決賽報名與繳件方式
創意組別
經主辦單位徵選為優秀隊伍,並通知獲邀參與 台灣決賽現場展示者,需繳交以下資料:
- 決賽報名表
- 作品展示簡報
- 作品宣傳海報
- 作品宣傳影片
- 作品宣傳資料
創新組別
經主辦單位徵選為 晉級決賽之優秀隊伍,需繳交以下資料:
- 決賽報名表
- 作品展示簡報
- 作品宣傳海報
- 作品宣傳影片
- 作品宣傳資料
- 可在行動設備中運行的 App 應用程式/SOURCE CODE
決賽繳件注意事項
- 宣傳影片長度為 3分鐘,格式須為 MP4。
- 宣傳影片需上傳至 YouTube,並將連結填入簡報中。
- 所有檔案請整理成一個資料夾,並壓縮為 ZIP檔。
- 壓縮檔檔名格式須為:
「聯絡人學校_聯絡人系級_聯絡人姓名_參賽APP名稱_APP作品」 - 決賽階段報名表須蓋 學院/學校章。
- 台灣決賽地點為:逢甲大學。
- 參賽隊伍請事先準備必要展示資料,如介紹影片、宣傳海報等。
- 參與創新組別者,請確認 App(Demo)運行順暢、體驗良好。
- 其餘未盡事宜,請參考官網 附件二 與 附件三 之說明。
(三)、創業組別報名方式
創業組別採 報名制+邀請制。參賽隊伍報名時,需先準備並繳交以下資料:
- App Store/TestFlight 下載連結
- 商業計畫書(10頁以內)
- 參與隊伍指導老師與成員簡歷及自我介紹
- 作品介紹影片
經主辦單位甄選為優秀隊伍後,將另行通知補件,需再繳交以下資料:
- 作品展示簡報
- 作品宣傳海報
- 作品宣傳影片
- 作品宣傳資料
- 可在行動設備中運行的 App 應用程式/SOURCE CODE
創業組別注意事項
- 參與創業組別為 報名制+邀請制。
- 獲主辦單位甄選之優秀隊伍,將獲邀參與 台灣決賽現場攤位展示。
- 獲主辦單位甄選之優秀隊伍,將 直接參與大中華區總決賽。
- 創業組別賽程 僅兩輪。
- 大中華區總決賽晉級隊伍比例為 20%,晉級隊伍均可獲得 優秀獎。
- 獲主辦單位甄選之優秀隊伍,可參與 開發者中心暑期集訓營。
- 如涉及抄襲、侵權、偽造等違規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
- 主辦單位保留最後解釋與最終決定權。
八、評審規範
- 參賽作品篩選及初賽階段作品評審,均採取區域之間評委交叉評審的方式(即參賽學校學生的作品,不會由來自其本校的評委進行評審),決賽階段評委會將對決賽參賽作品進行現場評分。
- 初賽成績不作為決賽階段評審的依據。
- 本次競賽的評審結果由評審團審定,並在比賽官方網站公佈。獲獎證書由主辦單位統一印製、頒發。頒獎典禮在決賽評審結束後進行。
- 獲獎結果公佈後,對獲獎作品保留10天的質疑投訴期,投訴者應提供真實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詳細證據以證明獲獎作品參賽隊伍存在違規行為,主辦單位將在收到實名投訴後進行調查,如確認參賽隊違規,主辦單位將取消該參賽隊伍所獲獎項並重新調整獎項的授予,主辦單位將依法保護投訴人的隱私權益,超過10天的質疑投訴期此權利不受影響,參賽者應返還所有得獎獎項。
- 任何涉嫌作弊行為,一經查出,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 參與創業組別之作品及應用技術或相關專利必須歸屬參賽團隊所有,與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無產權糾紛。
九、評分標準
評審標準
初賽(創意組 & 創新組)
| 評分項目 | 佔比 |
|---|---|
| 作品創新與特色 | 50 分 |
| 前景評估(市場需求與價值) | 40 分 |
| 資料完整性與品質 | 10 分 |
台灣決賽 & 大中華區決賽(創新組)
評分項目 | 佔比 |
|---|---|
作品創新與特色 | 40 分 |
前景評估 | 25 分 |
作品基本運作(功能性、可靠性、流暢性) | 25 分 |
資料完整性與品質 | 10 分 |
十、活動獎勵
台灣決賽獎項(創新組)
獎項 | 獎勵 |
|---|---|
最具創新獎(1 隊) | NT$54,900 等值 Apple 產品 + 指導老師獎NT$6,000 |
一等獎(1 隊) | NT$29,400 等值 Apple 產品 + 指導老師獎NT$6,000 |
二等獎(1 隊) | NT$19,900 等值 Apple 產品 + 指導老師獎NT$6,000 |
三等獎(5 隊) | NT$5,990 等值 Apple 產品 |
所有完成繳交企劃書之隊伍均獲參賽證明;進入決賽隊伍每位成員獲決賽證明書。
大中華區總決賽獎項(創新組)
獎項 | 數量 |
|---|---|
最具創新獎(1 隊) | 約NT$540,000 |
一等獎(6 隊) | 約NT$229,500 |
二等獎(21 隊) | 約NT$81,000 |
三等獎(33 隊) | 約NT$54,000 |
社會責任創新獎 | 約NT$45,000 |
傑出指導教師獎(最具創新獎) | 約NT$135,000 |
傑出指導教師獎(一等獎) | 約NT$76,500 |
大中華區總決賽獎項(創業組)
獎項 | 數量 |
|---|---|
一等獎(1隊) | 約NT$90,000 |
二等獎(1隊) | 約NT$45,000 |
三等獎(1隊) | 約NT$22,500 |
十一、注意事項
- 參賽隊伍 / 參賽個人在此保證參賽作品的原創性(即所有為本次大賽開發並提交的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益,同時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
- 參賽隊伍 / 參賽個人在此保證其在本次大賽期間不會將參賽作品轉讓或許可給任何第三方。
- 參賽隊伍 / 參賽個人在此授予各主辦方,不限於本次活動,可以任何形式使用參賽作品進行宣傳、展示和傳播的權利,而無需支付任何使用費或其他費用。
- 參賽隊伍 / 參賽個人在此同意各主辦方,於舉辦期間拍攝個人及參賽作品照片及錄像,全部著作財產權讓與各主辦方,可以任何媒體宣傳活動之永久使用的權利,而無需支付任何使用費或其他費用。
- 參賽隊伍 / 參賽個人在此保證,若其在本次大賽結束後將參賽作品轉讓給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許可給任何第三方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對參賽作品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處置,其均將確保此等行為涉及的任何第三方書面同意並確認各主辦方仍繼續擁有對參賽作品的前述免費使用權以及在本聲明中涉及的其他任何權利。
- 參賽隊伍 / 參賽個人同意對違反前述保證所造成的糾紛或索賠承擔全部責任,保證大賽主辦單位不因此違反遭受任何損失,並補償大賽主辦單位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 元,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個人資料並繳交相關得獎收據,本國籍人士需負擔10% 之稅額;非本國國民且居留、停留未滿183 天者,需負擔20% 稅額,中獎人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等文件替代)供核對用,且須列入個人所得,得獎者若未成年,請附上戶口名簿及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贈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若獎品適逢Apple新品改款,主辦單位保留以同等級獎品替代原獎品之權利。
- 主辦單位向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係作為本活動及其衍生之授權或其他相關稽核目的,並作為傳遞將來本活動相關訊息之用。參加者個人資料將由主辦單位暨關係企業或受主辦單位委託代為處理事務之第三人進行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依法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參賽者之參加活動/得獎資格將因程序未完成而視為放棄權。
- 主辦單位對本章程所有內容擁有最終解釋權,並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本競賽網站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
-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競賽之一切規定。
十二、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
- 逢甲大學 Apple Regional Training Center
- 國立臺灣大學 Apple Regional Training Center
- Straight A Apple Authorised Education Specialist
十三、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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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教學館 5 樓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逢甲大學 Apple RTC 區域教育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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