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奧樂雞雙園探險記
一、活動說明
「奧樂雞雙園探險記」為壽山動物園與高雄市內門區野森動物學校共同舉辦之期間
限定雙園串聯活動。
本活動以人氣角色「奧樂雞」作為探險引導,結合 L I N E @ 數位互動任務,引導遊
客走訪雙園特色場域、認識動物日常與自然教育精神。
完成指定探險任務者,將可獲得抽獎資格,有機會抽中豐富好禮。
活動期間:1 1 5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2 8 日
抽獎結果公告日期:1 1 5 年 3 月 4日
二、參加資格
1 .本活動不限年齡,凡於活動期間入園之遊客皆可參加。
2 .每人限參加一次,不得重複參與或重複取得摸彩資格。
3 .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規章及相關公告事項。
4 .參加者須具備 L I N E 帳號,並加入活動指定官方 L I N E @,方可完成數位探險任
務。
三、活動參與方式與遊戲流程說明
(一)加入活動官方平台
參與者須於活動現場掃描活動指定 QR Code,加入本活動官方 LINE@ 帳號,始
得參與本次集章遊戲活動。
(二)雙園打卡任務
加入官方 LINE@ 後,參與者須依活動指引,前往指定之雙園區域內 四個指定打卡
點 進行任務體驗。
(三)打卡點任務機制
1.每一打卡點皆設有專屬 QR Code。
2.參與者掃描該 QR Code 後,將進入該點位之「問與答」任務頁面。
3.完成題目作答並通過系統驗證後,系統將顯示該打卡點對應之「關鍵字答案」,
作為任務完成依據。
(四)任務完成與資料回傳
1.參與者須完成四個打卡點之問與答任務,並取得四組關鍵字答案。
2.完成後,須於官方 LINE@ 對話視窗中,依系統指示回傳參與者本人之 姓名與聯
絡電話,作為活動報名確認及後續得獎聯繫之用途。
(五)任務完成確認
1.參與者完成資料回傳後,經系統確認無誤,主辦單位將透過官方 LINE@ 發送
「任務完成圖卡」。
2.以成功收到該圖卡者,視為完成本次活動任務,並同時完成活動報名程序。
補充說明
1.每位參與者僅限使用本人 LINE 帳號參與活動,每組姓名與電話限報名一次。
2.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報名、得獎通知及相關聯繫使用,主辦單
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妥善處理。
3.若因網路異常、系統問題或操作不完整,導致未完成任務流程,恕不列入有效參
與名單。
(六)活動探險地點:壽山動物園的老虎山休息區與獅子區旁的網罩涼亭;內門野
森動物學校的樹懶餐廳門口與狐狸谷門口的草皮區
(七)抽獎結果將於 1 1 5 年 3 月 4 日統一公告。
四、數位探險與任務規範
1 .數位探險任務與章點僅限活動期間內完成,逾期視同無效。
2 .所有章點須透過官方 L I N E @ 系統完成,不得以其他方式補登、轉移或偽造。
3 .若任務未完成、資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活動規定,將無法取得摸彩資格。
五、活動獎項與摸彩說明
1 .本活動採完成任務後參加隨機抽獎方式進行,中獎者將自符合資格之參加者中抽
出。
2 .活動獎項如下:
• 5 5 吋 Q L E D 電視機:1 名
• N i n t e n d o S w i t c h 2 主機:1 名
• A i r P o d s 4:5 名
3 .每位參加者僅限中獎一次,不得重複領獎。
4 .獎項內容不得指定款式、更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六、得獎公告方式
1 .摸彩得獎名單將於 1 1 5 年 3 月 4日,統一公告於本活動之官方社群平台。
2 .本活動僅採官方社群公告方式公布得獎名單,不另行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或
個別訊息通知。
3 .參加者應自行留意官方社群公告內容;如因未即時查閱公告而影響領獎權益,概
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4 .得獎者須依公告內容於指定期限內完成領獎程序,逾期未完成者,視同放棄中獎
資格,恕不另行補抽。
七、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應遵守園區參觀動線、現場公告及工作人員指引,並共同維護園區秩序與
動物福利。
2 .因天候、動物健康狀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主辦單位得調整探險點、任務內容
或活動方式。
3 .本活動僅採數位集章方式,恕不提供紙本集章或人工補登。
4 .參加者須自行確保使用裝置、網路及 L I N E 帳號正常,因個人操作問題導致無法
完成任務或章點累積,恕不補發。
八、責任聲明
1 .參加者應自行注意人身安全,並遵守園區各項安全規定。
2 .如因個人行為不當或未遵守規定所造成之任何損害,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
辦單位無涉。
九、活動調整與最終解釋權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相關異動以官方社群或
園區公告為準。
本活動之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十、活動須知|注意事項
(一)參與須知
1 .參與本活動前,請詳閱本活動須知及相關說明;凡完成報名、入園或實際參與活
動者,即視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2 .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參與資格審核之權利,並得視實際執行情形,保留調整、變
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及其相關內容之權利;相關異動將以官方公告為準,恕不另
行個別通知。
(二)報名與參與規定
1 .參與者須自行確認所填寫之報名資料或參與資訊之完整性與正確性;報名截止
後,恕不受理補件、修改或更換。
2 .若活動包含事前報名或指定參與條件,主辦單位將進行資料與內容審核;凡不符
活動規範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與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3 .參與者應確保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皆為真實、正確;如因資料錯誤導致權益受損,
概由參與者自行負責。
(三)影像紀錄與使用說明
1 .參與本活動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基於「雙園推廣、教育宣傳及活動紀錄」之非營
利目的,進行拍照、錄影、公開展示、播放、編輯或重製相關影像。
2 .上述影像資料得運用於官方網站、社群平台、新聞露出或其他推廣用途,主辦單
位不另行支付酬勞。
3 .如參與者無法配合相關影像使用,請於活動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未事前告知
者,視為同意相關使用。
(四)內容與行為規範
1 .參與者於活動期間之言行與展示內容,應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涉及歧視、誹謗、
人身攻擊、暴力、仇恨或其他不當行為。
2 .如活動包含創作、表演或展示內容,參與者須確保相關內容不侵害他人著作權、
肖像權、隱私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3 .若因參與者行為或內容衍生任何法律爭議,概由該參與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
無涉。
(五)活動調整與中止
1 .如遇天候不佳、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情形,主辦單位得視
實際狀況調整活動流程、時間或內容,必要時得取消或延期辦理。
2 .活動若因故取消或調整,主辦單位將於官方管道公告說明。
(六)個資揭露與稅務說明
1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規及活動透明原則,於官方網站或公開資料中
揭露得獎者姓名、作品名稱、獎項內容(包含獎金及獎品)。
2 .得獎者須配合提供相關稅務文件,未能配合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項發放之權
利。
(七)獎品與寄送說明
1 .本活動獎品示意圖僅供參考,實際獎品之顏色、規格與配備以實物為準,恕無法
指定、更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2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臺灣本島、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
(八)違規處理
1 .若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違反本規章任一條款,得立
即取消其參賽資格。
2 .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違規情事,主辦單位除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
已發放之獎金、獎品、獎狀或證書;參賽者並須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害
賠償。
(九)獎項發放與稅務說明
一、得獎確認與領獎程序
1.得獎者須於收到主辦單位之得獎確認通知後 五個工作天內,依主辦單位指定方式
完成以下事項,始具領獎資格:
(1) 提供紙本簽名之得獎同意書
(2) 上傳得獎作品之原始檔案及相關作品資料
2.逾期未完成上述程序者,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二、獎項發放時程
所有獎金與獎品,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 一個月內 陸續辦理撥款及寄送作業。
三、匯款與寄送資訊未備齊之處理
若得獎者未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提供完整且正確之匯款資料或獎品寄送地址,視
為自動放棄該獎項。主辦單位得保留該名次,但不另行補發獎金或獎品。
四、稅務規定說明
1.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 得獎金額或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須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
稅使用,並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
(2) 得獎金額或獎品價值達新臺幣 20,000 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繳納
10% 之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稅金,始得領獎。
2.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指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居住滿 183 天之
外國人、華僑或大陸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均須依法先行扣繳 20% 之競
技、競賽或機會中獎稅金,始得領獎。
3.得獎者若為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須另行檢附戶籍謄本,並提供法定代理人之
書面同意文件,始得辦理領獎事宜。
4.若得獎者未於主辦或執行單位規定期限內完成稅金繳納或相關文件提供,視為自
願放棄得獎資格,且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