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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花現龍井~農景映象」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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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Wed) 09:00 - 11.14 (Fri) 18:00 (GMT+8)加入行事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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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完成後出示 ACCUPASS App 中的票券即可快速入場。

實際入場相關規定以活動主辦方為主。

如何取票?
臺中市龍井區農會主辦2025「花現龍井~農景映象」攝影比賽,旨在以鏡頭捕捉農村景致與生活風貌,展現龍井區豐饒的田園之美與農業價值。透過光影記錄,不僅保存農業文化與人文意象,更喚起大眾對土地的關懷與共鳴。希望藉由攝影藝術的交流,凝聚在地情感,傳遞農業的質樸、勤勞與美好,並引領大家重新發現農村的魅力,延續農業與生活的深厚連結。
臺中市龍井區農會主辦2025「花現龍井~農景映象」攝影比賽,旨在以鏡頭捕捉農村景致與生活風貌,展現龍井區豐饒的田園之美與農業價值。透過光影記錄,不僅保存農業文化與人文意象,更喚起大眾對土地的關懷與共鳴。希望藉由攝影藝術的交流,凝聚在地情感,傳遞農業的質樸、勤勞與美好,並引領大家重新發現農村的魅力,延續農業與生活的深厚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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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完成後出示 ACCUPASS App 中的票券即可快速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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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簡介

一、活動宗旨:臺中市龍井區農會主辦2025「花現龍井~農景映象」攝影比賽,旨在以鏡頭捕捉農村景致與生活風貌,展現龍井區豐饒的田園之美與農業價值。透過光影記錄,不僅保存農業文化與人文意象,更喚起大眾對土地的關懷與共鳴。希望藉由攝影藝術的交流,凝聚在地情感,傳遞農業的質樸、勤勞與美好,並引領大家重新發現農村的魅力,延續農業與生活的深厚連結。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三、贊助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龍井區農會

五、承辦單位:中華攝影雜誌社

六、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歡迎踴躍參加。未滿18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始得報名參加。

七、比賽主題:本次比賽以「花現龍井~農景映象」為核心,邀請全國攝影愛好者以鏡頭捕捉龍井區田野四季的流轉之美,從金黃稻浪、翠綠果園、花田的綠肥及景觀作物,例如:波斯菊、向日葵… 等,到勤耕農人的身影,皆是創作的靈感。透過光影記錄農村的自然景致與生活脈動,呈現龍井區農業的多元風貌與文化底蘊。作品不僅展現土地的真實樣貌,更傳遞農村的美好與情感。

八、作品規格: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行動裝置」(包含: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空拍機或運動相機等)所拍攝最少1,200萬像素拍攝(不得插點擴檔),如需部份裁切輸出,請維持原始檔80%以上且需超過1,200萬像素之畫面,沖放或輸出為6吋X 8吋之彩色相片,不限張數,連作(組照)不收。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抄襲、重製、拷貝、格放、裝裱、加色、重曝、機內重曝,亦不得使用AI生成之圖像或後製軟體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相紙、器材廠牌不拘,原始檔若為JPG檔,須保留原始影像的中繼資料(相機資訊)備查。

九、空拍規範:參賽者如使用遙控無人機或搭乘任何航空器進行拍攝時,須遵守相關法規規定,並保留空拍作品中繼資料(包含經緯度位置及高度),繳交參賽作品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複本,拍攝過程須遵守相關法令(包括但不限於刑法、國家安全法、民用航空法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定之自治規定等),違反者須自負所有責任。

十、拍攝期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為202411 20251114日期間。

十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251114日(星期五)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者請於信封內放入硬紙板保護照片並以掛號交寄。參賽作品因郵寄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二、收件地點:100-009臺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收,信封上請註明:2025「花現龍井~農景映象」攝影比賽 字樣。

十三、評審及公布:

1.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2. 評選結果2025年12月公布於活動網頁,並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恕不另通知。

十四、比賽獎勵:

1. 金獎: 1名,獎金新臺幣 50,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2. 銀獎: 1名,獎金新臺幣 30,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3. 銅獎: 1名,獎金新臺幣 10,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4. 優選:10名,獎金新臺幣  5,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5. 佳作:30名,獎金新臺幣  1,000元、獎狀乙面、附獎中華攝影雜誌2年份。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

十五、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或已於其他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肖像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奬勵外,其違反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且參賽者應補償主辦單位因此所支出之費用。

3.入圍者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三日內,將「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繳交予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TIFF或JPG檔以及空拍檔請保留中繼資料(包含經緯度位置及高度等)。數位檔案應具備1,200萬像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4.為避免無法提供入圍作品檔案,11月份任一日不在國內之參賽者,請先將全部參賽作品的檔案,包含「調整前原始檔(RAW或JPG)」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燒錄於光碟,連同參賽作品(照片)、無人機相關證明文件複本,於11月14日前一併交寄,逾時不受理。

5.參賽作品背面應以「透明膠帶」黏貼報名表,勿使用膠水,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人簽名」處須親自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6.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區政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海報… 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7.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乙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8.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9.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繳百分之二十)及健保補充保費,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開所得,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

10.凡參加比賽,視為同意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參賽者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參賽作品不列入評審。

11.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本農會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十六、簡章下載攝影比賽專網: https://www.chphoto.com.tw/ljpc.htm

十七、洽詢方式:中華攝影 陳小姐 02-238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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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攝影雜誌社

2025「花現龍井~農景映象」攝影比賽

2025.10.01 (Wed) 09:00 - 11.14 (Fri) 18:00 (GMT+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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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台中市龍井區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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