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時候是不是都有在夜市地攤或超市看過、買過盜版光碟的經驗?
隨著著作權法的完整和公民意識的抬頭,現在盜版光碟已經不復以往常見。
但隨著數位時代來臨,作品更容易被複製和傳播,「合理使用」的界線變得更加模糊。此種變化對於投入大量資金製作優質作品的串流平台與創作者無疑是把雙面刃。新技術使作者以便捷廣泛的方式將作品提供給聽眾,使更多人能夠看到作品;但另一方面,卻也造成製作盜版作品的成本降低,許多非法盜版影視音在未取得內容授權下,讓台灣影視音產業每年損失高達 283 億元,這也讓串流平台難以增加成本製作優質內容以便和其他國家的內容競爭。
在台灣,我們仍能輕易地在網路上搜尋到盜版電影、影集和漫畫作品,
面對數位技術的與時俱進,如何讓我們在享受數位時代方便的同時,也保護創作者與業者的權益呢?
而在創作、言論自由與著作權保護之間,我們又該如何權衡?
|活動資訊|
時間:2024/5/29(三)19:00-20:30
地點:Sense Forest 思享森林咖啡共享空間(大安區羅斯福路三段245號2樓之1)
來賓: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 教授)
董思齊(台灣公共策益 召集人)
李敏(前Disney頻道授權 總監/福斯行銷公關 副總)
陳秉訓(政治大學科管所 教授)
陳琮勛(大尹法律事務所 律師)
高世椿(中華動漫出版同業協進會 秘書長)
李瑞斌(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 執行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