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教師組及高中職教師組兩組進行競賽,各組別皆採初選及決選兩階段進行。
競賽獎勵
得獎組別分為國中教師組及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組,頒發以下獎項:
- 第一名兩組各 1 名,可獲得獎金 30,000 元及獎狀乙紙,推薦學校獲獎座乙座
- 第二名兩組各 1 名,可獲得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乙紙,推薦學校獲獎座乙座
- 第三名兩組各 1 名,可獲得獎金 15,000 元及獎狀乙紙,推薦學校獲獎座乙座
- 佳作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兩組各錄取若干名,可獲得獎金 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各組別前三名得獎作品之推薦學校若有相同情形,則以最高得獎名次之得獎作品,獲頒乙座推薦學校獎座;得獎通知除通知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
競賽方式
- 參賽者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繳件後方可參加初選。
- 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1 人可同時報名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投稿(但作品不可相同),惟在個人作品或團體作品每人皆僅限參賽 1 件,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將進行混合評選。
- 報名團體作品投稿,參賽人數以 2 人為限,並由 1 名授權代表人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及上傳作品。
- 每一件參賽作品內容須包含「參賽報名表」、「教案設計說明簡介」及教案作品文件 / 簡報等資料。
- 競賽分為國中教師組及高中職教師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進行各別評選。
- 初選作業將由主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選出 10 件入選作品進入決選。(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增減)
- 決選時,由參賽者出席決選現場進行簡報說明與展示,由評審分別評定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第 1 名、第 2 名、第 3 名、佳作等得獎名次
- 兩組別經通知入圍決選之參賽作品,參賽者須依通知期限於決選評審委員會召開前,繳交以下正本各 1 份,逾期未繳交者,則撤銷入圍決選資格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切結書」
- 由學校出具之「學校推薦書」,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則繳交授權代表人之「學校推薦書」
作品規格
- 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 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如:兩公約、人權保障、兒少權益保障、防制性別暴力)
- 重大修法議題(如:民法成年年齡下修、遏阻酒駕及交通事故逃逸、網路賭博有罪、監護處分及暫行安置制度、打擊深偽科技及網路性犯罪)
- 犯罪預防與毒品防制議題(如:遏阻假訊息、反詐騙、反賄選、防制洗錢、打擊資恐、網路素養與安全認知宣導、毒品防制與再犯防止)
- 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 設計以二至三節課(含)之課程教案,教學設計主題不限,教案內容務必「設計(如何)運用/活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若參賽作品未「設計(如何)運用/活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者,將不受理參賽亦不退件。
- 參賽作品須具備學生生活法律應用的關聯性,知識間的關聯性與整合性,教材之多元性及應用性,作品不限字數,但請儘量以精簡為宜。
- 教案內容應包含活動設計之名稱、教學主題、設計理念、教學目標、教案實施情形、教學流程、輔助教具、教學心得與省思、未來推廣規劃、參考資料、活動照片、附件資料等。
- 參賽作品可以多檔上傳,內容須包含「參賽報名表」、「教案設計說明簡介」及教案作品 / 簡報等文件資料,檔案格式限 doc / docx / pdf,單一檔案大小限 100MB 以內,參賽者尚未確認投稿前,還可移除並重新上傳作品檔案;一旦送出投稿後,即無法修改及更換檔案,請先確認投稿作品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按下確認投稿。
- 配合教案作品所拍攝之影片建議以視覺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影片請上傳至 Youtube 並設定瀏覽權限為不公開,於投稿時在教案影片欄位中貼上 YouTube 影片網址即可。
- 參賽者須於 111 年 10 月 5 日(含)前至活動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繳件後送出投稿,並於獲通知入圍決選後再依期限繳交附件三到附件五書面資料,方取得參賽資格。
- 作品若遇無法上傳者,請與維運小組連絡( 維運小組:02-87734300 轉 656 范小姐,服務信箱:moj@techmore.com.tw )。
作品繳交規定
- 參賽報名表
- 教案設計說明簡介
- 教案作品內容及其他補充資料,包含上課所需輔助教具或照片檔等說明檔案。
- 教學實作之影音於Youtube之影片連結。
- 獲通知為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方須繳交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切結書及學校推薦書。
※第5點文件若為團體報名,所有組員需於文件上分別親筆簽名及蓋章。
※本屆採線上繳件方式,故參賽報名表請於全部作者親自簽名及蓋章後,提供掃描電子檔,併同教案設計說明簡介及其他補充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
評選方式
-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 初選:由主辦單位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參賽作品書面審查,各選出 10 件入選作品。(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增減入選作品數量)。
- 決選:入圍決選之參賽者,須至決選現場進行說明(簡報)與展示(約 10 分鐘)、問題詢答(約 5分鐘),由評審委員評選出各組別得獎名次。
評分標準
| 評分項目 | 評分重點說明 | 比例 |
|---|---|---|
| 設計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教學平台之創新教案 |
| 50% |
| 教學活動、流程設計及輔助教具設計 |
| 30% |
| 教學實作 |
| 10% |
| 教學推廣 |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