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6
「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是配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決議
要求國稅局清查囤房大戶的房屋使用情形。
針對房東,國稅局將逐一發出「輔導函」要求說明房屋使用狀況,接下來若查獲有異常情形,例如查核金流顯示每月固定有房租匯入卻未申報所得,則將會發出「調查函」。
若有出租情形,過去卻未如實申報租金所得,可在國稅局發出調查函前,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就可免罰;但若在調查函發出後被查到,將面臨補稅加罰。
依據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未在規定期間內報稅,核課期為七年,只要查到在核課期內的違章案件,國稅局可補稅及處罰,最高可處所漏稅額三倍。
據悉,財政部日前已將這些囤房大戶分配給五區國稅局,其中北區國稅局轄區幅員最廣,因此分配到的囤房大戶最多;其次則為中區國稅局,近年中部重劃區、科學園區發展,房市火熱,也成為查核重點;第三名則是台北國稅局。
五戶以上房東大查稅2022年3月4日
我國自2021年10月起至2022年3月間啟動「個人間房屋租賃所得專案查核作業計畫」專案查核,首要對象是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十戶以上者要求申報租賃所得或說明原因。另國稅局也計畫針對全台持有五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個人房東啟動專案查核。
在政府如此大動作,且緊湊的效率中,研判將快速波及到3戶甚至2戶非自住的房東。
人永遠無法賺取智識以外的財富,也無法避免智識以外的賦稅和裁罰。
還是有很多符合免繳稅資格的房東,仍然在繳稅?
而身為房東的您,是否已做好保險備案呢?
在這一波掃蕩之中,得以安全脫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