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課日期:2022/03/26、04/02、04/09、04/16、04/23、04/30
➢ 上課時間:每週六 14:00 ~ 16:00
➢ 課程時數:12 小時
自媒體經營是現今傳播影響力的重要管道之一,
而聲音的傳遞更是代表一個人形象的重要關鍵。
聲音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卻能直接表現我們當下的情緒感受,
擁有好的聲音情緒和咬字發音,都能在訊息的傳遞上擁有加倍成效。
大多數的自媒體經營者都忽略了同理聽眾的聽覺思維感受,
當實體互動最大的優勢「雙向的眼神交流、立即的狀態反饋」消失後,
起而代之的,就會是分享者的「說話聲音」吸引力!
擁有清晰的咬字,不上字幕也能一聽就明白!
搭配豐富的聲調,將提高學員的聽覺專注力!
若想進行線上教學,或是以聲音經營自媒體形象,千萬別錯過這次的直播課程!

CH1. 人聲萬花筒
1. 暸解人聲面相與建立學習目標,將抽象感覺化為可鍛鍊的方法
2. 檢視自己的說話風格|透過客觀檢視,暸解自己在線上說話的聲音影響力
CH2. 人聲暖聲操
1. 聲帶健檢操|檢視自己的聲音健康度
2. 學習開口前的聲音放鬆練習|肌肉放鬆法、呼吸放鬆法
3. 咬字清晰操|三大必備嘴型、聲音厚度與圓潤度
CH3. 人聲與風格
1. 調性與風格|開啟對聲音的風格感受力
2. 視覺化你的感受|顏色、表情
3. 找出聲調邏輯,透過斷句、音階改變,讓聲線自然有吸引力
CH4. 人聲調音器
1. 掌握聲音韻律感|控制音量與速度,營造說話空間感及最佳氛圍
2. 加入聲音樂句的表情|聲音連貫性、方向性、流暢性
3. 透過肢體語言的手勢、眼神、上半身動作,增強聲音延展性
CH5. 人聲會談室
1. 不同場景的聲音運用|形式、人數、目的、時間
2. 培養聲音感受同理心|認識不同聲音特質的言下之意
3. 實戰演練
CH6. 人聲影響力
1. 綜合練習|聲音重點總整理
2. 保養聲音的方法
3. 確認每位學員的學習目標及接下來的自主練習方向

依柔老師會帶領大家認識說話聲音的表情運用、文稿撰寫的配音技巧,以及如何增進直播或錄播與聽眾間的互動,透過有系統的培訓方式,一次完整的教給大家!
為了讓每一位學員都擁有良好的聲象提升,在每一次的課程中皆需繳交影音作業,透過作業才有辦法協助有意識的鍛鍊自己的聲音狀態,並在每一次的講師反饋中獲得客製化的鍛練技巧,讓自己有感蛻變!

❖ 暸解自己的聲音影響力,愛上自己的聲音特質,讓開口說話有自信。
❖ 自媒體經營時,暸解如何隨著不同需求轉換自己的聲音特質。
❖ 使用正確的發聲方式,不再過度拉扯,讓聲音更有彈性。
❖ 有意識地創造線上分享的場景、畫面和互動方式,讓演說精彩有影響力。
❖ 掌握聲音變化傳遞說話情感,讓聽眾一聽就有好感,提升滿意度和續看率!

❖ 需要錄製影片、聲音的創作者
❖ YouTube、Podcast 自媒體創作者
❖ 需要經常在螢幕面前教學、分享者
❖ 經常受邀採訪、直播、錄製節目者
❖ 想提升說話聲音形象者

❖ 願意在每次課程學習時和講師互動的心
❖ 願意透過每一次的作業有意識的鍛鍊自己的聲音的心

林依柔
• 及聲顧問有限公司 創辦人
• 小大人表達學院 教育長
教授對象從兒童至成人、校園至企業內訓,超過上千場的實戰教學、多元的授課對象及豐富的教學經歷,深刻了解學習表達的痛點及學員需求,曾經被三立新聞及TVBS採訪過專題報導,更受邀上小明星大跟班節目擔任單元嘉賓。
將古典音樂元素拆解為溝通表達及聲音表達的知識,並透過小技巧、大改變、人人學得會的方式,讓大家都能輕鬆提升聲音表達力。
- 本課程使用Google meet視訊軟體,報名此課程需有Google帳號(沒有帳號之學員,請事先申請)。
- 本課程可以擇一使用桌上型電腦、筆電、平板,上述設備須具備鏡頭、麥克風及喇叭等功能。
(1) 電腦用戶:可直接使用網頁瀏覽器(建議使用Chrome)。
(2) 平板電腦:使用Android或iOS系統之行動裝置,需下載「Google Meet」應用程式 - 上課期間,請學員開啟鏡頭,並且關閉麥克風 ,欲發言請先舉手。
- 本課程建議全程使用 Wi-Fi。
- 本課程確定開課前 3 天,會以簡訊、電子郵件方式寄發 Google Meet 會議室連結與會議代碼。
- 上課 30 分鐘前開放 Google Meet 會議室入場,並完成簽名報到程序。
- 免費提供課程錄影檔回播 14 天:每堂課程結束後隔日 15 點上傳會員選課清單,提供學員複習使用。
- 結業證書申請:課程結束後第三天,可以在完課證書功能,自行下載。
線上直播課程退費辦法
- 本平台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YOTTA會主動聯繫退款事宜,此筆訂單將不開立發票。
- 本課程確定開班後,才會開立發票。
-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9成。
(2) 自開課日起未逾全期 1/3 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 1/3 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