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

「品森活-國產材示範點」徵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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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0 (Tue) 00:00 - 04.13 (Tue) 23:55 (GMT+8)加入行事曆
尚未公布
透過空間、平面與產品設計將國產材變成商業空間的一環,提高國產材的市場能見度,融入民眾日常生活之中,達到認識、教育、使用之目的,進而淺移默化地讓民眾認知國產材對於森林、環境與產業的重要性。
透過空間、平面與產品設計將國產材變成商業空間的一環,提高國產材的市場能見度,融入民眾日常生活之中,達到認識、教育、使用之目的,進而淺移默化地讓民眾認知國產材對於森林、環境與產業的重要性。
活動簡介

「品森活-國產材示範點」徵選活動

簡章電子檔:PDFWord

一、活動介紹:

透過空間、平面與產品設計將國產材變成商業空間的一環,提高國產材的市場能見度,融入民眾日常生活之中,達到認識、教育、使用之目的,進而淺移默化地讓民眾認知國產材對於森林、環境與產業的重要性。

*本活動為柴屋有限公司執行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09國產材認證品牌結合推動委託服務採購案」項下之工作項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林務局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執行單位:柴屋有限公司

*本活動之接洽與執行皆由執行單位負責。

 

三、參加資格:

  1.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或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且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小規模營利事業。
  2. 須有可讓消費者實際上門消費之實體場域,以實體經營、非無人化服務之方式營業者。
  3. 同一申請單位(商號/公司)限投一件提案,且報名表應加蓋公司/商號及其負責人之印章。

 

四、設計主題:

使用國產材設計、規劃實體場域(店面或門市)所需之硬件、軟裝、單品,範圍含括空間裝修、家具、裝飾品、餐具、文具、工具等,包含但不限以上列出之範疇,提案內容需與提案單位之營業服務相關。

  • 場域之設計與規劃可含括品森活之六件國產材作品,提供提案單位於提案時進行規畫考量或執行單位於提案通過後依提案單位場域屬性和風格,與提案單位及主辦單位討論後,挑選適合擺放的單品。
  • 提案內容(需至少包含一項)

硬件:包含實體場域之牆面、壁面、天花板、地板等固定式裝修內容。

軟裝:包含非固定式、易於更換的飾物,如窗帘、家具、沙發、靠墊、壁掛、地毯、燈具等以及裝飾工藝品等等。

單品:上述未含括之範圍,與營業相關之物件,如餐具、器皿、禮品、工藝品、藝術品等等。

備註:品森活國產材家具:品森活六件單品家具,詳如連結:https://reurl.cc/WEbXxy

 

五、執行方式:

執行單位依提案獲選提案單位之提案內容進行實際執行之溝通與確認後執行,實際執行預算以新台幣23萬8700元為限,超出額度外或因提案單位有提案之外需求所產生之預算須由提案單位自行負擔。

 

六、報名方式:

繳交資料:

  1. 報名表(簡章檔案附件一)
  2. 切結書(簡章檔案附件二)
  3. 證件資料(公司/商號登記)
  4. 提案內容資料。

提案內容需含括(可參考簡章檔案附件四建議大綱):

  • 國產材運用方式與設計,空間、平面、單品設計草案、品森活六件單品家具擺放或規劃方式,以繪製或電腦繪圖方式呈現,需標註尺寸。
  • 行銷與推廣:如何在場域內推廣國產材,或結合營運服務模式。
  • 預算表(如附件三)
  • 預計可配合之執行時程。
  • 加值服務,任何有助行銷與宣傳國產材之延伸服務,包含品森活6件作品佈置規劃。

報名信箱:chaiwoodtw@gmail.com

來信標題請寫:「品森活-國產材示範點」徵選活動 ,收到信件後會回覆確認收到。

聯絡電話:04-23309690

聯絡人:許先生/賴小姐

 

七、期程: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 2021年4月13日 23:59分
  • 評選時間:報名截止日10天內進行評選會,正式之評選日期將另行告知。
  • 執行時間:應於獲選後40日內完成。
  • 成果發表:應於6月20日前完成首次對外發表。

 

八、評選方式:

  • 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每一報名單位簡報時間為10分鐘,簡報方式不限,需含括提案內容所需範圍。
  • 評選正取一位、備選兩位。
  • 評選標準:
  1. 設計美感與工藝性 35%
  2. 行銷與推廣國產材 30%
  3. 製作與執行可行性 25%
  4. 加值服務 10%

 

九、獲選提案單位權利與義務:

  1. 獲選之提案單位應於獲選後五日內依評選委員會之建議提供修正提案,通過後與執行單位簽約。
  2. 未於期限內完成資料提供,視同放棄,主辦單位依序與備選提案單位簽約。
  3. 執行期間中,獲選之提案單位若因不可控之因素,可提出變更設計需求,經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同意後可變更設計,惟有因提案單位因素而產生變更需求之額度外預算,需由提案單位自行負擔。
  4. 國產材以具有「台灣木材」認證之材料為限,執行單位將協助取得認證木材之管道。
  5. 獲選之提案單位需以其場域,依照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之指示協助辦理說明會、分享會等宣傳活動至少三場次,獲選之提案單位及其負責人應配合出席參與本次徵選之相關宣傳、行銷活動,並應指派聯絡窗口負責與執行單位聯繫、溝通、協調本次徵選活動之相關事宜。
  6. 執行完成後,獲選之提案單位應提供本次執行內容之成效、紀錄,含影像與文字紀錄。
  7. 執行單位及主辦單位擁有收錄並曝光提案(含委託他人設計部分)之權限,有權收錄獲選提案之設計圖、文,攝影等獲選之提案單位基於本徵選活動所完成之著作物(包括但不限於攝影照片、設計圖稿、創作理念文字等相關資訊)並應用於推廣、教學、作品展示、本次徵選及其他相關競賽或活動之宣傳、展覽、刊物出版等用途。應另行簽署合約或授權書同意授權執行單位及主辦單位就上開著作為重製等其他依合約或授權書所約定之利用方式。
  8. 獲選之提案單位及其負責人就前項之授權及配合出席活動所錄、攝、後製完成之相關影音、攝影成果等內容,不得向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執行單位行使、主張肖像權、姓名權或要求任何權利金或授權金。
  9. 報名之提案單位所提供之提案內容需自行檢驗符合法定之安全規範,並且保證無任何侵權行為,若有違反上開保證,其因此衍生之糾紛解決、法律責任,概由報名單位自行承擔。
  10. 報名之提案單位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報名提案單位或其所屬團隊所有,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團隊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概由提案單位與其團隊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概與主辦單位、執行單位無涉。
  11. 獲選之提案單位若有發生消費糾紛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衛生等其他政府法令規定、所提報報名資料不實、侵犯他人權利或違反合約、不履行合約義務,抑或未如實提供執行內容成效或、執行提案過程經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敘明缺失要求限期改善而未改善或改善不完全等情形,主辦單位、執行單位除有權撤銷或廢止獲選資格、解除合約,執行單位並有權於符合比例原則下要求提案單位進行完成執行部分之求償,獲選之提案單位不得異議。

 

 

此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擁有修正調整之權利,並以網站公告內容為準;就此徵選辦法,主辦單位、執行單位並保留解釋本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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