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的討論背後,代表的性別框架以及倫常束縛】
今年五月,大法官宣告實行數十年的「通姦罪」違憲,
而在這之前,臺灣是東亞最後一個仍保留通姦罪的國家。
用刑法處罰通姦這樣的行為,真的能保障婚姻嗎?
從司法實務上看,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此外,通姦罪更反映出性別的不平等,也因此,
大法官在五月的時候,宣告通姦罪違憲,
把婚姻從刑事制裁的陰影中解放出來。
許宗力大法官的意見書非常值得一讀:
「同樣是參與婚外性行為,女性通姦者被斥為淫娃蕩婦,
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女性永遠背負著貞節牌坊,要從一而終,
通姦根本十惡不赦, 沒浸豬籠就算了,還敢奢望得到原諒;
而男性腳踏兩條船, 不僅容易獲得原諒,甚至為世人所暗自欽羨。」
9/27「司法你主場|性別╳司法」,在通姦除罪化四個月後,
我們來聊聊這四個月背後的性別框架,和道德的束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