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宗旨:
為推廣臺中谷關、大坑、東勢、烏日等地區之溫泉資源及豐富美景,以及鼓勵兒童多往戶外出走,激發兒童創意發想及獨立創作能力,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廣邀全國兒童參加本寫生比賽活動,並且歡迎親子安排假期來臺中泡湯旅遊,同時參加「2020臺中好湯溫泉季」之音樂會、故事劇場等系列活動,在活動現場感受市集熱鬧氣氛、免費美食體驗,以及最高規格的音樂與藝術演出,在孩子成長過程,創造親子同遊之美好回憶。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時間及地點:
結合「臺中好湯溫泉音樂會」及「臺中好湯谷關故事劇場」活動,總計四場次:
大坑溫泉場次
日期|109年8月22日(六) 10:00-17:00
地點|日光溫泉會館停車場(臺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光西巷78號)
參賽資格:
幼幼組:學齡前或幼兒園兒童
※歡樂性質,不列入比賽。
※幼幼組完成報名,可獲得參加禮(每場次限量20份)。
- 全國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區分以下比賽組別,報名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
- 國小低年級組(一、二年級)
- 國小中高年級組(三、四、五、六年級)
- 國中組
- 高中組
- 大專院校組
- 活動方式:
- 報名期限:活動當日上午10時起在現場服務攤位領取背面蓋有戳記之四開圖畫紙,如現場圖畫紙發完,則截止報名。
- 繳件期限:請於活動當日下午5時前,在現場服務攤位繳交完成作品及報名資料(詳附件),逾時恕不受理。
- 每人當日原則限領1張,不得重複領取。
- 為鼓勵推廣民眾多加參與本活動,每人得擇烏日、大坑、谷關、東勢任何場次參賽,不以1場次為限,亦即每人最多可繳交不同場次共計4張作品,惟如獲獎,僅得領取1次最高獎項,主辦單位於評審階段將逕為依序遞補。
- 繪畫材料不限,形式不拘,繪畫用具請參賽者自備(包括顏料、畫筆、畫板、畫架、小板凳等)。
參賽獎勵:
國小低年級組: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銅獎1名:獎金新臺幣8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優選8名:獎金新臺幣500元/獎狀乙只。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 /獎杯乙只。
國小中高年級組: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銅獎1名:獎金新臺幣8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優選8名:獎金新臺幣500元/獎狀乙只。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 /獎杯乙只。
國中組: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銅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優選8名:獎金新臺幣800元/獎狀乙只。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 /獎杯乙只。
高中組: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銅獎1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優選8名:獎金新臺幣800元/獎狀乙只。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 /獎杯乙只。
大專院校組: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4,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銀獎1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銅獎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乙只/獎杯乙只。
優選8名:獎金新臺幣1,000元/獎狀乙只。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新臺幣3,000元/獎狀乙只 /獎杯乙只。
評審方式:
聘請國內專家三位組成評審小組,依組別各別評分及排名。
評分比重:
項目 | 配分(%) |
主題內容 | 40 |
創意構想 | 30 |
表現技巧 | 30 |
- 本比賽之各獎項,主辦單位可視作品件數及水準,決議以從缺辦理,或將從缺獎項名額併入其他獎項辦理。
- 成績公布:
- 預定於109年9月30日(三)公告於臺中觀光旅遊網本活動專頁:https://reurl.cc/e8xV77
- 主辦機關將依報名資料個別聯繫得獎者,如資料有誤,恕不另行通知。
- 頒獎典禮:
- 日期:109年10月7日(三) 10:00-12:00
- 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臺中廳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9樓)
- 獲獎者均可獲得本活動參賽作品精美紀念冊乙份。
獲獎者參加頒獎典禮,現場加贈好禮乙份送完為止。
- 注意事項:
- 參加者需提供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若故意提供不實資料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作品必需為參賽者本人之創作,請陪同家長勿協助潤筆,並嚴禁曾公開發表、抄襲或模仿之行為,如有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追繳獲獎獎金(狀)。若有違反著作權法者,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作品恕不退還,由主辦單位永久保留使用權,供日後展覽使用,繳交前請視需要自行拍照留存。
- 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同意將作品的著作財產權,於作品完成繳交之時,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並同意對主辦單位或其授權利用者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擁有非營利用途之重製、編輯、刊印、發行、公開展示、廣告、網路及媒體轉載宣傳等權利,恕不另計酬。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補充之。
- 本活動預定舉辦期間,若遇颱風或暴雨來襲,比賽日期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請於比賽前上臺中觀光旅遊網本活動專頁查詢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