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勞動檢查開始起跑了,勞檢場次將由1500場次增加到8000場次,達往年的5倍之多;至於小型企業呢?各地勞工局依然會主動入廠執行勞動檢查。屆時,公司的出勤紀錄、薪資清冊必須提供,勞動契約、勞資會議紀錄與工作規則等,一個也不能少。違規的話,有改善的機會嗎?勞動部與地方政府於2018年7月啟動「強化勞資會議機制計畫」, 力促事業單位依法召開勞資會議。期望透過與地方政府合作,讓更多事業單位能確實依法運作勞資會議,避免不實或未依法舉辦勞資會議情形,以落實勞動權益之保障。
有感於小(微)型公司人力有限,老闆無暇理解勞基法,又苦無專職人資人員因應。因此,本課程擬針對小型企業主,講授符合勞基法的簡易作法,面臨勞動檢查時,能夠安全過關,專心經營企業。課程講義特別提供2019年版本的《勞動基準法逐條釋義與案例解析》500頁,做為當天輔助教材。
【課程名稱】如何面對勞動檢查-從小型企業主出發
【課程大綱】
一、勞基法
1.排班表一例一休。
2.薪資計算。
3.老闆(會計人員)如何研讀勞基法?
一、勞資會議
1.必須成立勞資會議嗎?只有一位員工。
2.勞資會議名冊報備。
3.勞資會議紀錄撰寫。
二、出勤紀錄&薪資單
1.簡易的出勤紀錄與薪資單格式。
2.簡易的人資系統輔助。
三、勞動檢查常問題庫
1.貴公司是否有召開勞資會議實施變形工時?
2.貴公司是否有依業務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開揭示?
3.貴公司所僱勞工工作時間為何?
4.貴公司所僱勞工休假制度為何?
5.貴公司加班制度為何?加班費如何計算?
6.貴單位是否瞭解因訪查時間有限,故是否仍有其他違法事實,仍應依貴單位所提供之相關資料為主?
四、問題與討論
【課程講師】謝清風(清風俠) 老師

◎現職
人力資源勞工法律網/負責人。
勞雇雙贏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
◎學歷
1.臺灣大學/國家發展所/法學碩士(2000-2002)
2.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勞動法與社會法組(2005-2007)
3.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2007-迄今)
◎證照
1.高考勞工行政,考試院(81)全高字第364號
2.講師(勞工法),教育部(96)講字第091462號
◎經歷
1.中華電信公司/專員(1980-2000)
2.中華電信工會/組長(1996-1997)
3.臺北縣政府勞工局/課員(2000-2003)
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科員(2003-2012.2)
5.台北市政府勞動事務學院/講師
6.新北市政府勞工大學/講師
7.財團法人台北金融基金會/講師
8.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講師
9.臺北縣政府勞工局調解委員會/委員
10.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講師
11.鼎新知識學院/講師
12.三立東森電視台與談人/勞工法律專家
◎著作
1.我國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之研究,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2.勞退條例第七條基本問題之探討,全國律師,2006年3月,65~78頁。
3.勞退條例施行後資遣費之計算方式──評釋勞委會勞動4字第0940048956號函,萬國法律,第150期,2006年12月,82~88頁。
4.競爭併購下勞動者保護之探討──以退休金為中心,全國律師,2007年5月號,73~88頁。
5.中華電信團體協約之評析,元照法學新論,第3期,2008年10月,112~128頁。
6.試用期滿終止契約應否發給資遣費之研究,全國律師,2009年10月,63~76頁。
7.勞工請假規則之研析──從批判行政解釋出發,萬國法律,第168期,2009年12月,72~89頁。
8.國際理財規劃CFP認證系列課程Ⅲ,財團法人台北金融基金會(主筆第5章,頁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