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量級師資~~
陳金煌、林姿吟、黃秀偵、鍾興民、林宥嘉、陳孫華、謝乾乾 、林映嵐、異鄉人、韓羅賢
2019前進校園產學交流活動,因應新音樂世代的學習方向
特別規劃【音樂與表演整合工作坊】內容重點
掌握 演唱的技巧
練習 肢體的開發
建立 表演的自信心
學習 音樂與視覺的美學概念
發揮 自媒體的影響力
透過課程學習充分展現「我,要讓你看見」!
一、 活動時間:
2019年4月20日(六) 至 5月4日(六),共三週。
上課日期:4月20日、4月21日、4月27日、4月28日,13時30分 至 21時30分
成果發表會日期:5月4日,13時30分 至 17時30分 (全體學員必須參加)
二、 活動地點:
上課地點:臺視第五攝影棚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0號)
成果發表會地點:臺視第五攝影棚(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10號)
三、 報名時間:
3月4日(一) 中午12:00開始,至4月7日(日) 中午12:00 截止。
四、 報名資格:
(一) 國內大專院校音樂相關系所學生。
(二) 曾獲文化部補助流行音樂學程暨系所教育補助計畫之學校,例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國立臺北藝術大學(IMPACT音樂學程)、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表演藝術系)、中原大學(學士後數位音樂應用學士學位學程)、國立清華大學(電資資訊學院)、國立臺東大學(音樂學系)、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應用音樂學系)、台南應用科技大學(藝術學院)、崑山科技大學(創意媒體學院)、南臺科技大學(流行音樂產業系)之學生。
(三) 曾參與國內大專院校舉辦之音樂性比賽者,例如:輔大青韻獎、淡江大學金韶獎、政大金旋獎、臺大音韻獎、北韻獎、2018我的你的MV競賽、H.O.T.全國校際原創音樂大賽、臺師大阿勃勒盃歌唱比賽、世新舍我盃全國大專院校歌唱大賽之學生。
(四) 會彈奏至少一種樂器者尤佳。
(五) 作品繳交規定:
1. 自我介紹影片檔 (請發揮創意,2分鐘為上限)。
2. 提供一首至最多三首演唱歌曲的影片檔案(10分鐘為限)。
3. 演唱歌曲以原創歌曲或翻唱之歌曲均可。
如有原創歌曲請附上歌詞word檔。
請勿重覆報名,若重覆報名者,主辦單位有權刪除其資格。
若有多個作品檔案,請上傳至同一個雲端空間,並提供作品連結。
五、 作品上傳方式:
(一) 雲端網址一:
個人作品:請提供以下~演唱影像檔案或網址連結(存記事本)上傳至雲端;檔名應打上報名者姓名+歌曲名。
(二) 雲端網址二:
個人資料:請提供以下~學生證(翻拍)、自我介紹影片檔、個人彩色證件照電子檔、參與比賽證明(若非因參加比賽而報名本活動則免提供) 。

(三) 資格審查無誤後,才算報名成功,若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 報名方式:於Accupass活動通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格。
七、 報名填寫資料:
1. 姓名、出生年月日。
2. 聯絡電話、Email。
3. 個人彩色證件照電子檔(解析度300dpi;大小1M)。
4. 學生證(翻拍)、註明所屬學校科系及社團或比賽名稱、比賽參與證明 (若 參賽請提供報名繳費證明或獎狀或現場比賽清楚照片) 。
5. 上傳作品,即完成報名手續。
請注意:報名資料未完整填寫者,視同報名失敗。
八、 入選資格:
(一) 入選名額以30人為上限。
(二) 承辦單位臺視公司得依報名資格進行審查,授課老師則進行作品內容審核,若上述兩項資格皆通過審核,將於4月12日(五)下午5時前以Email通知獲選者, 並請獲選者4月15日(一)晚上12時前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逾期繳費視為放棄資格;全程參加者(含成果發表會),承辦單位將依原帳戶全額退還保證金3,000元。
(三) 繳費完成後,將寄送入場QRcode 序號一組至報名者提供之e-mail信箱,獲選者應憑該序號入場。
(四) 獲選者未於前述期限內繳交保證金者,視同棄權,承辦單位得依備取名單依序遞補獲選者。
(五)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九、 實作驗收發表會:
(一) 每位學員皆須參加5月4日(六)下午1時30分之實作驗收發表會。
(二) 學員依據事先抽籤之表演順序,上台演出演唱作品,老師依作品內容給與評論建議。
十、 注意事項:
(一) 活動現場不接受補位。
(二) 報名者如有報名資料登記不實,並經查證屬實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報名或入場資格。
(三) 報名者同意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報名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委託承辦單位臺視公司負責執行前述各項事務,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關於報名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報名者之權益悉依承辦單位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四) 學員實作驗收的原創作品未將著作財產權授權或讓與第三人之情事。
(五)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六) 實作驗收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創作者自負法律責任。
(七) 活動期間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錄影及拍照紀錄,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八) 創作者須無條件將實作驗收的作品,無限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為金曲國際音樂節相關媒體宣傳使用,主辦單位並不得使用於營利目的。
(九)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場地,請參加者自行管理個人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責任。
(十) 承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相關活動內容等權利。
十一、若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請於報名期間之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下午 2 時至 6 時電洽臺視公司 (02) 2775-8888 分機 694 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