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事件法】重點解析與因應
107年11月9日【勞動事件法】三讀通過,一年後即將施行。
【勞動事件法】攸關全國的勞資雙方有以下重點,設立勞動專業法庭、勞工可以選擇管轄法院、訴訟費用的減免及調解前置等。透過黃照雄老師循序漸進的解說再加以訴訟實務經驗,將能夠更快深入認識勞動事件法。
課程對象
課程的授課內容有限定「行業別」嗎?沒有限定,不管您是那個行業甚至個人都可以來報名參加,因為不是當老闆就是當員工,都要知道什麼是【勞動事件法】。
課程大綱
1. 勞動事件法 [重點解析]
2. 勞資爭議事件之 [定性]
3. 勞動法庭之 [受理範圍與管轄]
4. 勞動事件法關於勞資爭議之 [運作流程]解說
5.「審理式」 勞動調解 V.S.「一般」調解的 [單純勸諭讓步] 之差異
6. 勞工聲請「定暫時狀態」對雇主的殺傷力 [評析]
7. 何謂「適時提出」主義、「失權效」?
8. 訴訟門檻大幅降低,勞工到法院提告機率大增,雇主該如何自保?
9. 因應對策(例如:工資、出勤制度之調整……等等)
講師 黃照雄老師
學經歷
2012年 財經法律碩士
1994年 (專技高考)工業安全技師
2008年 專利師
1995年~迄今「職業安全衛生、勞動法」講師
專長
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和解與調解、智慧財產權、非訟事件等
30多年法律實務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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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陳小姐 bms.method@gmail.com
Q&A
Q : 為什麼不是鄭正一老師講課呢?
A : 【勞動事件法】一定要找黃照雄老師超有訴訟實戰經驗,也幫政府各勞動機關上課,連鄭老師都是要一起上課的,因此就力邀黃照雄老師來開課。
Q : 我只有從事壽險業,有需要了解【勞動事件法】嗎?
A : 當然要了解。【勞動事件法】第1條 為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保障勞資雙方權益及促進勞資關係和諧,進而謀求健全社會共同生活,特制定本法。因此只要在我們周遭有開公司的、有上班的這都要知道【勞動事件法】的影響是什麼? 請參考 關鍵評論網《勞動事件法》三讀後,未來會有什麼不同?
Q : 還有其他場次嗎?
A : 目前共有3個場次
台北 108.04.17 (三) 13:30~17:00 報名 https://bit.ly/2Bm0Ali
高雄 108.04.24 (三) 13:30~17:00 報名 https://bit.ly/2GhFkRL
台中 108.05.15 (三) 13:30~17:00 報名 https://bit.ly/2RW1BGg
備註
1.本課程完成報名後,如需取消報名可經由活動通直接辦理。取消報名說明。
2.課程費用一律開立發票,發票委由盈科泛利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開立。發票於第一次上課後一個月內發送電子發票至提供之Email信箱。
3.報名後若因無法上課只能辦理退費或轉讓他人上課,並需於當次上課前8天提出,同時亦需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辦理。
4.當日無法上課,係屬於學員個人因素,事後亦不得申請延後日期或退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