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y it 排舞報名方式】:以團體組隊方式參加,每隊參賽人數限2~10人,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換或新增團員,每隊須先繳交報名押金500元,比賽報到時將全額退款。
【Try it青春組】11歲以上18歲以下
【Try it追夢組】18歲以上30歲以下
【Try it青春組】獲獎頒發:
- 【冠軍】1組 新台幣15,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亞軍】1組 新台幣1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季軍】1組 新台幣8,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Try it 追夢組】獲獎頒發:
- 【冠軍】1組 新台幣30,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亞軍】1組 新台幣18,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 【季軍】1組 新台幣12,000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張
【評分標準】
舞蹈技巧50%、造型創意20%、團體默契20%、音樂10%。
初賽:每隊比賽時間限定為2分45秒至3分鐘內。
決賽:每隊比賽時間限定為2分45秒至5分鐘內。
每隊演出時間未達或超過限定時間者,以15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平均成績1分,如未滿15秒鐘者以15秒鐘計算,超過15秒者未達30秒以30秒計算以此類推。
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舞蹈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為計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舞蹈動作較後結束者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邀請3位專業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每位評審100分為滿分,3位評審成績將加總為總分。
【初賽】每組將以各隊成績高低排列選出各10隊進入決賽。
【決賽】決賽當天依各隊分數排名選出各組前三名。
本次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將評分公佈。
【初賽時間】8/18 星期六
【初賽地點】幸福廣場
【報到時間】
『青春組』請於比賽當日下午12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報到與抽籤,報到截止時間為12時59分,逾時報到隊伍,主辦單位保留其參賽調整之權利。
『追夢組』請於比賽當日下午13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報到與抽籤,報到截止時間為13時59分,逾時報到隊伍,主辦單位保留其參賽調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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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 it Battle 競技大賽報名方式】:以個人方式參加報名,每人須先繳交報名押金500元,現場報到將退還扣除手續費35元後之剩餘465元押金。
【Try it Battle 競技組】本項目不分國籍、年齡、地區、性別皆可報名,上限40名。
【Try it Battle 競技組】獲獎頒發:
- 【冠軍】1名 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張
- 【亞軍】1名 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張
【評分標準】
第一階段:個人solo 40-60秒,由評審評分選出晉級者。
第二階段:晉級者一對一進行battle淘汰賽,選出冠亞軍。
將依照報名實際組數調整賽制模式。
【Battle 時間】8/12 星期日
【Battle 地點】幸福廣場
【報到時間】比賽選手請於比賽當日下午13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抽籤,報到截止時間為13時59分,逾時報到者,主辦單位保留其參賽調整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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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好禮】凡比賽得獎選手,得獎有機會獲得LEVI'S限量短夾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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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報名表格第五欄『參賽者組員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填寫方式如下
EX.王小明/81.01.01/E124000000
陳小美/80.01.02/E224000000 以此方式填妥即可
2. 賽事現場不提供彩排,但將給予測試音樂帶時間(30秒)。
3.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1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4.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5.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未經合法授權之音樂等行為,如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得獎隊伍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比賽者須自備合法音樂MP3格式,並以隨身碟存放,抽籤時繳交表演音樂隨身碟,完成彩排並確認音樂無誤後,即退還隨身碟。
7.參加比賽所需之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現場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8.凡入選決賽之隊伍,初賽、複賽、決賽可以準備相同或不同曲子進行比賽。惟參賽人員需與報名時需同一組團員,且不得更換或增減團員。
9.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議。
10. 凡參加比賽隊伍之指導老師,於隊伍進行比賽開始時,一律不得在現場以口令、手勢等示範指導。
11.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準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比賽時若叫號3次不到視同棄權。準備區內需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他人的權益。
12.除舞台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協助人員均應自備。
13.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14. 得獎名單將於決賽後公佈,請各決賽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5.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16.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