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或買賣而來的房子或土地,遇到共同持分時,有很多種複雜的情況和隱藏的問題需要用到專業的知識經驗來處理,遇到利益問題時更是難以處理。
土地法34條之1的立法目的,在解決共有不動產因民法相關規定無法處理的問題,土地開發時,標的若為行情看俏的土地,而該土地又是共有型態時,往往在共有土地出售之過程中,問題層出不窮,常見的如遍尋不著部分共有人(共有人失蹤、生死不明等)或是共有人地址不明、少數共有人故意不收受通知等,目前大部分都可以透過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各項約定及法律相關規定辦理,而除此之外,最大宗的糾紛恐怕還是來自於少數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所衍生之爭議。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土地法第34條之1雖賦予少數共有人優購權,但是民間還是流傳許多「應付」優購權的技巧,這些技巧法律上究竟是否可行?施行的過程中會產生哪些問題?結果又是如何?
時間:9/6(二) 19:00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7樓之9
講師:陳進義 老師
現任:
不動產交易服務網
淡水社區大學專業講師
台灣不動產教育發展協會專業講師
住商不動產專業講師
三十年的代書實戰經驗
生活化淺顯易懂的實例教學
告訴大家不動產裡容易被人忽略又極其重要的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