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100%: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或自願性失業勞工。 2.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政府補助80%:個人負擔20% ($6,020) 1. 一般國民失業者。 2. 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得檢附「失業切結書」,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 【註1】參訓者在開訓後5日內,如檢具上述特定對象之身分證明文件,經本單位初審符合者,得先免繳自繳費用,由本單位函報桃竹苗分署複審,如後與桃竹苗分署審核結果不同者,參訓者應再補交自行負擔招生簡章所列個人訓練費用。 【註2】已報名繳費學員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還所繳費用,未於開訓前申請者,除該班次停辦外,一律不予退還。【註3】報名之民眾請先與本單位確認資格後,參加甄試,通過者方可參訓。可洽詢北太電腦教育認證中心 TEL:035230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