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宗旨:春神來了咁有影?!在萬物復甦的春天,百花和翠綠的作物在農村間復甦了過來,而春神化身為各種形態點綴了雲林的門戶:道之驛雲林形象物產館。邀請您來一起用鏡頭捕捉春神的蹤影和雲林的慢活。
二、
攝影主題:以道之驛雲林形象物產館為攝影主題,道之驛相關的人、事、物、景皆可為攝影素材與拍攝架構。
三、
活動地點:雲林縣西螺鎮振興里振興116號–道之驛雲林形象物產館(西螺交流道旁)
四、 活動官網:https://www.facebook.com/道之驛雲林形象物產館-1471591446428435/
五、
評選辦法:
(一)
比賽組別:景觀組、人物組。
(二)
評比方式:於活動截止日(105/02/21,17:00),於活動相簿中,統計作品按「讚」數後依序列排名。
六、
評選獎勵:各組選出10組得獎作品。
首獎(每組各一名):2000元現金紅包禮
貳獎(每組各一名):1000元現金紅包禮
參獎(每組各一名):600元現金紅包禮
優勝佳作(每組七名):200元道之驛購物紅包禮
七、
作品規格:
(一) 建議圖片檔為PNG檔,防止上傳壓縮破壞圖片完整度。
(二) 不限拍攝器材與作品後製。
八、
收件方式:於收件截止日期內將
1.
攝影作品
2. 作品簡介
3. 作者姓名
4. 參加項目類別
5. 聯絡電話
6. 聯絡地址(限國內)
7. e-Mail
寄至活動信箱:taochihyiphoto@gmail.com
九、
活動期程
(一)
收件截止日期(先收件先PO):105年02月14日
(二)
投票日期:105年02月06日至21日(17:00為止)
(三)
公布優勝作品:105年02月22日
十、
注意事項:
(一) 參加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若被檢舉經查屬實,需全額退回獎金及獎品;其產生侵權之責任,概為寄發當事人所應負之責任。
(二) 參賽者應確認所填寫的姓名、手機號碼、地址資料及其他個人資料均為正確,若因資料填寫不全或不正確者,造成獎項無法贈送或無法通知得獎人,優選順位得遞補。
(三) 優勝者之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溯及自公布得獎日起無償讓與本公司,並承諾對本公司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且本公司擁有自由運用該得獎作品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改作、重製、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發表、公開播送、散布、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及其他營利及非營利行為),無需另行通知及提供任何報酬,得獎人亦不得妨礙或加以限制。
(四) 作品涉及肖像者,參賽者應取得該肖像權人之授權,(包含肖像權人同意本公司得無限期印刷、刊登及轉載於網路,且不得對本公司主張肖像權),如有違反,參賽者應自負民、刑事責任,如致本公司因此受有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 於作品評選階段,經檢舉或查證以不正當之手法進行舞弊之行為,本公司有權刪除,不得有異議。
(六) 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本公司得依實際狀況作適當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