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1日在高雄發跡的消防員大遊行,距今已事隔三年。當初三百多人的遊行隊伍訴求著合理工時、專責分工,如今消防員權益運動仍在喊著要降低過高的工時、分工確實、人力要補足、裝備更精良,消防員面臨的問題依然存在。然而,當時首先發難當出頭鳥的高雄市前任消防隊員-徐國堯,在去年六月由他要求合理工時的行政訴訟敗訴後,隻身對抗消防體制帶來了後果,記過、申誡等一連串的追殺與打壓,連續記滿42支申誡,其中包含擔任協會幹部、向媒體發言等曖昧模糊的名目,甚至還拿著三年前的小事來做為懲處的理由。最終,於去年九月收到免職令。
消防員(公務員)的救濟程序包含與處分單位消防局提起申訴,申訴失敗後可提至考試院保訓會,處分單位很少自我矛盾撤回懲處,保訓會基本上尊重原單位的行政裁量,救濟路途歷經快一年,難以得到聲張。
目前徐國堯案已來到最後階段的行政訴訟,我們不禁要問,公務員被行政懲戒的事項由主管機關自由心證,短期間連續懲處是否有行政裁量權過大的問題?甚至行政裁量權力可大過受雇者的工作權嗎?如果我們對體制的改革總會被懲處牽制,那如何獲得更好的消防環境?
6月11日早上9:00,免職案爭議的最後一役,邀請您一同來法庭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