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緣起及目的:
性別平等已是現代的普世價值,政府在各項社會建設上也逐步朝向尊重不同性別特質、重視多元需求為導向。公廁長期以來為了維護性別隱私,在空間、如廁設施等皆進行明確的性別區分,隨著多元性別及各種使用需求逐漸受到重視,本府於108年起著手推動「性別平等推動跨局處整合計畫-建構公共廁所之性別友善空間」,藉此提升縣內所轄機關構公共廁所之性別友善性。
為彰顯對於不同性別間親子、行動不便者協助如廁需求的權益、深化社會大眾對性別平等的重視與理解,特舉辦「苗栗縣性別友善廁所LOGO 設計徵選活動」,希冀藉由參賽者所設計符合性別友善廁所理念的標誌(LOGO),共同喚起全民尊重多元差異,營造性別友善環境的幸福社會。
貳、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社會處
參、承辦單位:埴鈁藝術有限公司
肆、報名資格:
一、凡喜愛設計創作者,皆可採個人名義報名參加。
二、限國內外未曾發表過之原創作品。
伍、活動期間:
一、徵選期間:即日起至111年5月20日止。
二、評審時間:111年5月23日-6月10日之間。
三、得獎公告:111年6月20日前,公布於苗栗縣政府官網性別平等專區及「台灣女孩日 苗栗女孩月」臉書粉絲專頁。
陸、LOGO設計原則:
本LOGO係作為代表本縣獨創之性別友善廁所認證標章,LOGO 設計宜簡潔有力,兼具功能性及性別平意象傳達性,富有創意且應用延伸性廣,請統一以A4版型 (H21xW29.7cm,或H29.7xW21cm) 進行繪製,直式橫式不拘。
柒、活動獎項:(比賽作品若未達標準,得由評選小組決定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一、優等1名:新臺幣2萬元整及獎狀一只。
二、佳作2名:各得新臺幣3千元整及獎狀一只。
捌、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本府官網性別平等專區或「台灣女孩日 苗栗女孩月」臉書粉絲專頁下載報名表與簡章電子檔資料。
二、參賽送件繳交資料如下: (以電子檔燒錄於光碟中寄件參賽)
- 參賽作品設計電子檔1份
- 報名表1份(附件一)
- 設計理念說明1份(附件二)
- 切結書1份(附件三)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1份(附表四)
- 資料光碟1份(含上述1.到5.項內容之電子檔)。
三、於報名截止日111年5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資料光碟(每人參賽件數以1件為限)及電子檔內完整內容,以掛號郵寄至活動承辦單位地址:407603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528號11樓,郵件封面請註明:「性別友善廁所LOGO設計甄選活動小組」收,並註明參賽者真實姓名及連絡電話(必填)。
玖、作品規格:
一、參賽圖稿設計電子檔:參選作品請一律提供j向量AI檔或CDR檔,kPDF檔,lJPG檔三種檔案格式,存檔為 CMYK 模式之向量檔案格式,並另存檔為PDF及JPG檔案格式,JPG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pixels/inch ;另請參賽者以姓名為檔名(例如:王小華LOGO.ai/cdr、王小華 LOGO.pdf、王小華 LOGO.jpg )。
二、設計圖檔內必須附上CMYK標準色彩及選用字形說明、設計理念說明(300字以內)可一併顯示於設計圖檔旁之同一畫面,請勿輿圖檔畫面中註記參賽者姓名或學校等資訊。
三、補件:經審核後若有缺件及待補正之事實,請於通知後48 小時內完成補件,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
壹拾、評選辦法:
一、評選作業分初選、複選二階段分別由主辦單位進行初選,以及聘請專家學者與實務工作者擔任評選委員進行參賽作品之複選。
二、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 主題意象契合性 40%
- 創意30%
- 整體造型及美感30%
壹拾壹、注意事項:
一、報名者須填寫報名相關資料,並詳閱相關規範,如經報名即表明認可本徵件活動之所有約定條款,若作品與相關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報名者須提供真實姓名,並保證所有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資料。
二、向量美工設計檔案大小較高,本案必須由參賽者將所有參賽送件電子檔案燒錄至光碟中,並寄出此光碟參賽,請於寄出前自行檢查光碟內是否已成功燒錄,若經活動小組初審審查參賽資料光碟無法開啟,或光碟內無資料,將視內容請參賽者以補件辦理。
三、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責任,概與本府無關。本府如發現參加者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律之虞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為得獎作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回獎金及獎項。
四、參選作品除應符合比賽主題規定,不得有妨礙善良風俗之作品,並限未曾在其他比賽參與、獲獎或未曾供他人公開使用,違者經查證屬實,得撤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本府得追回獎金及獎項 。
五、參加徵選作品須以掛號寄送並自行負擔寄件之郵資,且參加徵選作品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六、因郵寄遺失、郵資不足或其他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加作品遺失或損壞者本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本府所有,本府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播送、公開口述、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重製、編輯、改作、出租、散布、發行等之權利,均不另致酬。此外主辦機關得視需要請得獎者配合修改作品,作者不得異議。
八、獎項由評選小組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另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得獎者之得獎作品未來延伸應用,將有機會獲主辦單位邀請,以其風格延伸製作周邊設計,並另案支付費用。
壹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所有報名表件均為本簡章之一部份。
二、本活動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保留修改本活動各項規定解釋及變更之權利詳情請留意苗栗縣政府網頁性別平等專區或「台灣女孩日 苗栗女孩月」臉書粉絲專頁公告 。
三、本活動相關事宜,歡迎逕上「台灣女孩日 苗栗女孩月」臉書粉絲專頁,或撥打承辦小組免付費專線0800-784-666分機14劉小姐洽詢。活動小組信箱:miaolilogo@jfartwork.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