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很好吃,但沒什麼營養,電影中所謂的「爆米花片」指的就是好看但沒什麼營養的電影;換句話說,就是沒什麼價值的東西,只能當作純粹娛樂以及逃避現實用。推理小說是文學中的「爆米花片」嗎?
很多文學研究者、評論家甚至讀者認為推理小說不算是真正的文學,因為推理小說是一種類型小說,類型小說會有固定的套路跟模式(或者說窠臼),因而使作品無法產生高度文學性。這使得推理小說(以及其他類型小說)常被視為只是與商業掛鉤的娛樂小說,而不被文學界認真看待。
這也使得推理小說在與其他所謂的「文學小說」比較時往往矮了一截,而被貶入大眾小說之流。這點可從台灣一些「文學營」的課程規劃中看出,推理小說甚少出現在真正的文學課程中。更有甚者,當推理小說愛好者想為推理小說的文學性辯護時,因為缺乏理論的立基點,常感到力不從心。
這時哲學家就是我們最好的朋友了。美國哲學家郭德曼(Alan H. Goldman)於2013年在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學術專書《哲學與小說》(Philosophy and the Novel)中強烈抨擊上述的傳統觀點。郭德曼在該書中發展出一套極具說服力的審美價值理論,並從文學以及哲學的角度分別替推理小說的文學價值辯護。郭德曼認為,推理小說因其特殊的寫作目的以及內容形式而具有高度文學性,滿足多樣化的審美價值,因此絕非只有「爆米花」的功能。
近年來推理小說在台灣取得廣大讀者群,各種名之以「燒腦神作」的影視與漫畫也大受歡迎,甚至連文化部都推出類型小說(包含推理在內的)創作補助,顯見在先進國家早就是主流文學的推理小說逐漸在台生根茁壯。雖然推理小說的翻譯跟創作在台灣都逐漸取得佳績,關於推理小說的理論論述之引介卻相對稀少,這場講座希望能引入國外學界最新的研究成果,讓大眾從嶄新的角度來認識推理小說。
本次講座預計會談論到的議題
- 文學家對推理小說的常見批評有哪些?站得住腳嗎?
- 文學或藝術價值如何定義?
- 推理小說這個類型的獨特點在哪裡?為何具備文學價值?
- 推理小說與所謂的「純文學」最大不同點在哪裡?
講師介紹
林斯諺 Ellery Valentine
推理小說作家,現為台灣推理作家協會成員,已出版十二本推理著作,出道作為《尼羅河魅影》,近作為《床鬼》,除了創作之外,不定時撰寫推理小說的推介與舉辦演講。臉書粉絲團:林斯諺。
紐西蘭奧克蘭大學哲學博士,研究領域為美學與藝術哲學,尤其是詮釋學的問題。期刊文章散見於 Southern Journal of Philosophy、Journal of Literary Theory 以及 Journal of Aesthetics & Culture。目前在文化大學哲學系擔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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